高乐股份: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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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高乐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高乐玩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高乐股份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21.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5,240,000.00 元,扣除上市发行费用

52,580,6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659,400.00 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10 年 1 月 25 日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深鹏所验

字[201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 年第一

期,总第四期)和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规定,公司将原计入上市发行费用的

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 5,576,050.00 元调整至当期损益,调整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788,235,450.00 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金额 655,564,896.25

元,募集资金余额 191,768,610.53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91,768,610.53

减:募投项目进度款 43,459,178.21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693,049.78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3,002,482.1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2010 年 3 月 2 日,公司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宁支行、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占陇信用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普

宁长春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4 年 11 月,公司和平安证券与广东普宁汇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无违反协议的情

况。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下列募集资金专

户: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专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9002229201020062 活期 1,493,644.77

司普宁支行

80020000006830888 活期 774.49

广东普宁汇成村镇银行 80020000007857662 半年定存 31,488,877.07

80020000007848603 半年定存 54,775,608.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 683457756227 活期 243,577.67

阳普宁长春路支行 666557765451 半年定存 40,000,000.00

666557765451 半年定存 25,000,000.00

合 计 153,002,482.1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的详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详细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对高乐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

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帐、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三会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乐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823.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45.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902.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和超募资金投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期

向 (1) (2)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3)=(2)-(1) (2)/(1)

承诺投资项目

电子电动玩具

否 19,741.00 19,741.00 19,741.00 19,741.00 100.00 2016 年 9 月 30 日 否 否

生产建设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

否 3,701.00 3,701.00 3,701.00 3,701.00 100.00 2016 年 9 月 30 日 否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23,442.00 23,442.00 23,442.00 23,442.00 100.00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增加《电子电动

玩具生产建设 否 20,833.00 20,833.00 20,833.00 3,916.11 13,078.43 -7,754.57 62.78 2016 年 9 月 30 日 否

项目》投资规模

增加《新建研发

中心项目》投资 否 2,287.00 2,287.00 2,287.00 429.81 1,170.08 -1,116.92 51.16 2016 年 9 月 30 日 否

规模

归还银行贷款 6,090.00 6,090.00 6,090.00 6,090.00 100.00 否

竞买土地使用

7,081.00 7,081.00 7,081.00 7,081.00 100.00 否

权[注]

补充流动资金 13,700.00 13,700.00 13,700.00 13,700.00 100.00 否

向香港子公司

5,400.00 5,340.90 5,340.90 5,340.90 100.00 否

增资

超募资金投向

55,391.00 55,331.90 55,331.90 4,345.92 46,460.41 -8,871.49 83.97 否

小计

合计 78,833.00 78,773.90 78,773.90 4,345.92 69,902.41 -8,871.49 88.74

2011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设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均由原址变更为曾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地块(以下简称“新址”)。新址系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竞得。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新址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完毕,导致工程项目报建程序均未办理完毕。为了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及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已

将在原址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 4,023.12 万元全额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和《关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设项目”计划追加 20,833 万元投资,扣除之前已经使用超募

体项目) 资金支付的部分募投项目土地款项 2,419 万元,本次实际需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金额为 18,414 万元,主要用于扩大生产车间面积、增加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

施投资,扩大项目的设计产能;“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计划追加 2,287 万元投资,主要用于扩大研发中心使用面积、增加部分设备仪器及相关配套设施投资。

2014 年度“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设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因受部分土地拆迁受阻以及 2014 年年中天气异常降水集中这两个主要因

素影响,延缓工程建设进度,2015 年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但尚未完全竣工主要原因是公司多方调研和论证,认为公司原来生产设备方案有必要进一步

提升,实现“智能化”工厂,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故公司对原有设备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正督促工程承建方抓紧建设,加快进度,确保项目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全部建成投入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823.54 万元,扣除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3,442 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5,381.54 万元。

用进展情况 2010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用超募资金中的 3,49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2010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用超募资金中的 2,600 万元偿还银行借

款。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6,09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2010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

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9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9,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超募资金 4,7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4,7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13,7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0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用不超过 9,500 万元的超募

资金通过竞买方式购买普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挂牌出让的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的四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支出 9,500

万元。

2011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为香港子公司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

式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5,4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香港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再由香港子公司将该笔资金专门用于购置办公场

所。2011 年 6 月 13 日,本公司实际向香港子公司增资人民币 5,340.90 万元。

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设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广达北路西侧周边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已不适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作为工业生产用地,本公司 2011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由原址变更为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地块。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本公司已将在原址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 4,023.12 万元退回至募集资

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2010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3,373.1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0 年 3 月 10 日,资金置换已完成。2011 年 4 月,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及置换情况

并于 2011 年 6 月 13 日将已置换募集资金 3,373.12 万元自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竞买土地使用权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9,500.00 万元,其中地价款 2,419.00 万元用于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12 年 6 月 19 日公告)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2012 年 6 月 1 日公告),原使用超募资金支付的地价款 2,419.00 万元作为对“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设项目”的追加投资,现将 2,419.00 万元从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转入

增加“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设项目”的投入。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 鹏

李竹青

平安证券责任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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