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在2016年度拟向各融资机
构开展融资业务,并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
司及其子企业为公司对外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票据业务、融
资租赁业务、债券融资等形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担保方为公司
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
管理办法》和国内信用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公司将向担保方中国化工
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支付担保费。
2、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本公司
关联方,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会议以6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关
联董事安楚玉、阳桂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同意此关
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2、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4、法定代表人:任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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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948,240.70万元
6、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
设备、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
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
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
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
7、关联关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8、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总资产(合
并)2,720.72亿元,净资产(合并)504.23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合并)2,576.3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合并)20.12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化工集团的总资产(合并)2922.87亿元,净资
产(合并)601.12亿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合并)1763.13亿元,
实现利润总额(合并)17.61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公司向各融资机构开展融资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内信用担保
公司收费标准,确定年担保费率不超过0.66%。
2016年,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
元的贷款担保,公司预计将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支付担保费
约5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每笔借款发生时签
订相关的保证合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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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可促进
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发生。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
联交易如下: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0万元;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2.7亿元人民币,公司向其支付借款利息321.49万
元。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
其子企业为公司在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市场原则公
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是合理的,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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