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9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
务总监刘明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
刘明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
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刘明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40,3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43%,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锁定 6 个月。
刘明胜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在此,公司董
事会对刘明胜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陈超先生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陈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陈超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
陈超先生简历
陈超:男,汉族,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辽
宁财政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
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6 月,就职于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分
公司,任项目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职于辽宁爱思开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任;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9 月,就职于爱思开实业(丹
东)资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任;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就职于爱思
开实业(丹东)建材有限公司,任沥青混凝土事业部负责人兼财务部长;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中审国际会计师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任项目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陈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