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之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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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与中金公司合称“联席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或“公司”)2014 年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能电力募集资金 2015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0 号)的核准,浙能电力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公开发行 1 亿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100 亿元,扣除承销

费用 7,000 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99.30 亿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

金在扣除承销费用后余额 99.30 亿元已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汇入浙能电力在工

行武林支行开立的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

[2014]218 号)。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7,569.9 万元,具体包括承销费用 7,000 万元,律师费用

145 万元,审计费用 80 万元,资信评级费用 25 万元,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

319.9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24301 亿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浙能电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自

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浙能电力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

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4 年 11 月,浙能电力及联席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分别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国

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浙能电力共有 10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1202021229900293616 403,743,331.66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1202021229900275581 180,531,193.95

国开行浙江省分行 33101560024220830000 16,600.04

建行杭州之江支行 33001619827053015685 419,301,312.10

交行浙江省分行 331066110018170220956 715,922.77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692370718 233,973,648.03

农行浙江省分行 19048101040032112 262,779,851.06

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95130154900000571 178,264,771.17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580708 125,376,069.62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7331010182600305081 32,917,880.77

小 计 1,837,620,581.17

此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浙能电力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发放的委

托贷款存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公司 开户金融机构 专项资金账号 资金余额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

2011010102602 27,320,725.47

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 -

团财务有限责 21010401002

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

21010100602 20,789,249.01

小 计 48,109,974.48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浙能电力募集资金余额为 1,885,730,555.65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浙江浙能温

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浙江浙能六横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3 个控

股项目以及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

2 个参股项目。

浙能电力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40,464.86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09,537.43 万元。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浙能电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

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14〕6435 号),截至 2014 年 10 月 25 日,浙能电力累计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351,713.82 万元。联席保荐机构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浙能

电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4 年 10 月 25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51,713.8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4〕6435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联席保荐机构就本次置换

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发布了《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对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工作已经完成。

五、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六、 会计师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16〕2290 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浙能电力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能电力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其他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

定: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届满之日至可转债到期日。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至 2015 年 5 月 4 日,

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66 元/股)的 130%(含 130%)的情形,已触发可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赎回“浙能转债”。截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能转

债”的余额为 17,834,000 元(178,340 张),公司支付赎回款及手续费等

17,897,872.63 元。赎回款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发放,自 2015 年 6 月 5 日起,“浙

能转债”和“浙能转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 联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浙能电力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联席保荐机构对浙能电力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2,430.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0,464.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9,537.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进度(%) 预定可使用状态 到预计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4)=(2)/(1) 日期 效益 重大变化

(1) (2) (3)=(2)-(1)

台二 “上大压 2015 年 9 月和

否 522,100.00 514,430.10 514,430.10 193,850.71 429,408.86 -92,691.14 83.47 [注]

小”新建工程 2015 年 12 月

温电“上大压 2015 年 11 月和

否 284,900.00 285,000.00 285,000.00 124,094.67 217,378.57 -67,521.43 76.27 839.69 是

小”扩建项目 2015 年 12 月

六横“上大压 2014 年 7 月和

否 135,000.00 135,000.00 135,000.00 7,519.48 135,000. 100.00 61,696.87 是

小”新建工程 2014 年 12 月

浙江三门核电 2016 年 11 月和

否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5,000.00 27,750.00 -12,250.00 69.38

一期工程 2017 年 10 月

浙江秦山核电

否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厂扩建项目

合 计 - 1,000,000.00 992,430.10 992,430.10 340,464.86 809,537.43 -190,462.5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4 年 10 月 25 日止,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351,713.82 万元,其中, 台二 “上大压小”新

建工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167,550.93 万元, 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预先投入 46,627.28 万元,六横“上大压小”新

建工程预先投入 127,335.61 万元,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预先投入 10,200.00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 351,713.82 万元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获得 2014 年二届二次董事会、二届二次监事会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对此次

置换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

6435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本年度净利润-4,288.68 万元,其中投产前的生产准备费 9,292.16 万元、转固后无法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3,200.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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