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0 0 0 7 10 证 券 简 称 :天 兴 仪 表 公 告 编 号 :2 0 1 6 -0 1 0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兴集团”)通知,天兴集团于近日收到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关股权冻结通知文书。天兴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89,002,000 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86%)自 2016 年 3 月 23 日起被四川眉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 36 个月。该冻结事项系因天兴
集团与乐山市商业银行彭山支行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纠纷案,涉
诉本金人民币 1 亿元。
天兴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89,002,000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日,天兴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89,002,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8.86%)中的 79,002,000 股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10,000,000 股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79,002,000 股被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89,002,000 股被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轮候
冻 结 ; 89,002,000 股 被 四 川 眉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轮 候 冻 结 。
88,960,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58.84% ) 同 时 被 质 押 。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