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
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台基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1462号文件批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4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9,500,000.00元,扣除从募
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24,780,000.00元后,汇入台基股份银行账户
的资金净额为594,720,000.00元。经扣除台基股份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发行费用11,753,088.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66,911.83元。以上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0)验
字H-001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
公司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上市时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路演费
等费用5,086,110.72元需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此款已于2011年2月28日由公司流
动资金账户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募
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1)专审字H-003号)及其附
件,调整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053,022.55元。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调整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053,022.55元。截至2014年12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9,119,727.69元;募投项目进口设备的信用
证保证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公司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65,707.16元(含748.60元的银行手续费
支出),公司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含保证金账户产生的利息)1,930,858.78
元;2015年末募投项目进口设备的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5,384,879.31元,存放情况
如下:
募集资金存管
银行账号 存入日 到期日 截止日余额 备注
银行
建行襄城支行 420016460080530006001 2010/1/12 - 383,518.20 活期
建行襄城支行 420016460080490006001 2015/10/9 2016/1/11 30,000,000.00 定期
建行襄城支行 420016460080490006001 2014/2/19 2016/2/19 50,000,000.00 定期
建行襄城支行 420016460080490006001 2014/2/19 2016/2/19 20,000,000.00 定期
建行襄城支行 420016460080490006001 2014/8/29 2016/8/29 50,000,000.00 定期
建行襄城支行 420016460080490006001 2014/2/19 2017/2/19 100,000,000.00 定期
建行襄城支行 420016460080490006001 2014/2/19 2017/2/19 100,000,000.00 定期
湖北银行襄阳长
120500120100013629 2015/10/20 - 1,361.11 活期
虹支行
湖北银行襄阳长
120500120100013629 2015/10/13 2016/1/4 35,000,000.00 理财产品
虹支行
合 计 385,384,879.31
注:募投项目进口设备的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在联动关系,如保证金在业
务结束时存在未使用的差额,该差额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10年2月
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襄城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金元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805.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6.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912.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调整后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 资总额(1) (%)(3)= 现的效益 预计
总额 额 金额(2) 态日期 重大变
部分 (2)/(1) 效益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25 万只大功率半
导体器件技术升级 否 26,500.00 26,500.00 566.57 25,912.10 97.78 2013-01-20 835.16 否 否
及改扩建
合计 - 26,500.00 26,500.00 566.57 25,912.10 - - 835.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1、募投项目未能形成预期销量和效益。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功率半导体器件市场需求
不旺,虽然募投项目逐步达产,但产能没有完全得到释放。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2、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放缓。由于公司技术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模式能满足各区域不同客
原因(分具体项目)户的需要,所以除公司总部外,其他区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 2010 年 3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313.85 万元。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2010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已将 313.85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 公司超募资金目前尚未使用,为了提高超募资金效率,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对闲置募集资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2015 年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 3,500
万元。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还在实施过程中。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专户存储。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其他情况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年度
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6)专审字H-003号)鉴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目前尚未使用,为了提高超募资金效率,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2015年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3,500万元。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
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6)专审字H-003号)。报告认为,
台基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
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台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
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
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台基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台基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
机构对台基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
陈绵飞 王 健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