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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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濮耐股份

股票代码:0022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刘百宽

住 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东段

通讯地址: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濮耐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任何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8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8

第七节 前六个月买卖濮耐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9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濮耐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百宽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百宽家族成员

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刘国威、霍素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指 珍、霍戊寅、刘国勇、刘彩丽、刘彩红、

闫瑞铅与闫瑞鸣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签署

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刘国威、霍素

珍、霍戊寅、刘国勇、刘彩丽、刘彩红、

闫瑞铅与闫瑞鸣持有公司 30.44%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人员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刘百宽成为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的权益变动行为

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刘国威、霍素

刘百宽等 11 名自然人 指 珍、霍戊寅、刘国勇、刘彩丽、刘彩红、

闫瑞铅与闫瑞鸣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曾用名):刘百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未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居留权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五十号街坊

身份证号: 410305********401X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刘百宽,男,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工艺研究室,1990 年 3 月公派

到美国 RSR 研究所从事合作研究工作。1993 年就职于濮阳县耐火材料厂,历任

技术厂长、总工程师、高新技术研究所所长、厂长等职务,自 2002 年 1 月至今

担任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或“公

司”)董事长;自 2014 年 9 月至今担任西藏昌都地区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 2014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疆秦翔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主要社会职务有河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河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濮

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

学兼职教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情况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刘百宽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刘百宽直接持有公司 16.12%的股份,所控制的核心企

业为濮耐股份及其子公司,其核心业务为耐火材料原料和制品,功能陶瓷材料,

高温结构材料,水泥及建筑材料,冶金炉料及其他冶金配套产品,功能材料机构,

包装材料和配套施工机械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设计安装,

施工技术服务及出口业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此之外,刘百宽持有西藏昌都地区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

的股权,核心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其分别持有西藏昌都地区翔晨镁业有

限公司 55%股权、新疆秦翔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其主营业务分别为耐火材

料原料的开采、生产等。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决策效率,便于公司进行

股权管理。原一致行动人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刘国威、霍素珍、霍戊寅、

刘国勇、刘彩丽、刘彩红、闫瑞铅与闫瑞鸣等 11 人中,部分人员存在退休、离

职等情形,为便于各自更清晰地独立表达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愿,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各方在对濮耐股份的日

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濮耐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

使投票权,各方因之前的一致行动关系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告终结,各

方之间无因一致行动关系发生任何纠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其已拥有权益的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

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可能性,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刘国威、霍素珍、霍戊寅、刘国勇、刘彩丽、

刘彩红、闫瑞铅与闫瑞鸣(以下简称“刘百宽等 11 名自然人”)原为公司的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濮耐股份 270,944,53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0.44%,

原为濮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刘百宽等 11 名自然人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刘百宽持有公司 16.12%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由于本公司不存在实际支

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以上的股东,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

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亦不存在依其可实际

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因此本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二、刘百宽等 11 名自然人持股情况及需遵守的相关规定

刘百宽等 11 名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为:刘百春(刘百宽之大哥),刘

百庆(刘百宽之二哥),霍素珍(刘百宽之妻),霍戊寅(刘百宽之内弟),刘国

威(刘百春之子),刘国勇(刘百春之子),刘彩丽(刘百春之女),刘彩红(刘

百春之女),闫瑞铅(刘百庆之内弟),闫瑞鸣(刘百庆之内弟)。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管理办法的规定,刘百春、霍素珍、刘国勇、刘彩丽及刘彩红等 5 人仍属

于刘百宽董事长、刘国威董事及刘百庆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仍需要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规定,应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窗口期、短线交易、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增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并不因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

议》后解除。霍戊寅、闫瑞铅及闫瑞鸣不属于刘百宽董事长、刘国威董事及刘百

庆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与义务。刘百宽等 11 名自然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 143,495,093 16.1220%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30,137,008 3.3860%

刘百宽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4,468,085 2.7490%

高管锁定股 88,890,000 9.9870%

刘百春 无限售流通股 103,742,266 11.6557%

合计 11,650,295 1.308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912,574 0.3272%

刘百庆

股权激励限售股 54,000 0.0061%

高管锁定股 8,683,721 0.9756%

霍素珍 无限售流通股 5,356,104 0.6018%

霍戊寅 无限售流通股 716,965 0.0806%

合计 5,655,398 0.6354%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413,850 0.1588%

刘国威

股权激励限售股 6,000 0.0007%

高管锁定股 4,235,548 0.4759%

刘国勇 无限售流通股 174,503 0.0196%

刘彩丽 无限售流通股 85,464 0.0096%

刘彩红 无限售流通股 16,538 0.0019%

闫瑞铅 无限售流通股 30,000 0.0034%

闫瑞鸣 无限售流通股 21,907 0.0025%

其中刘百宽、刘百庆及刘国威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遵

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规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刘百宽合计质押了 90,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1%。除前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濮耐股份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转让交易,不存在支付资金的情形,因此不涉及资金来

源。

第六节 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的计划;暂无修订《公司章程》的计划,但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履行法律法

规规定的义务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除外;暂无对公司分红政策

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也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前六个月买卖濮耐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关于经营独立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无实质性影响。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

义务。为保障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

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与资产独立完

整。

二、关于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百宽现为濮耐股份董事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所

从事的业务需继续遵守《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与

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百宽担任上市公司参股企业北京华泰焦化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的董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每年度均经过董事

会的审议通过,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刘百宽持有 55%股权的西藏昌都地

区翔晨镁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完成收购了上市公司持有的西藏濮耐高纯镁

质材料有限公司 95%股权,属于关联交易,获得了董事会的审议通过,未发生违

反相关规定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遵守法规,避免关联方与上市公司间发生同业竞争或

关联交易,持续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

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刘百宽等 11 名自然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3、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4、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与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百宽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 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段

股票简称 濮耐股份 股票代码 0022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百宽 无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否对境内、境外其他 是 □ 否 √ 是否拥有境内、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上市公司持股 5%以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两个以上上市公

家数

上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刘国威、霍素珍、霍戊寅、刘国勇、刘彩丽、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刘彩红、闫瑞铅与闫瑞鸣等 11 名自然人,原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公司 270,944,53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0.44%,为濮耐股份的实际控制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人。

刘百宽等 11 名自然人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

议》,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刘百宽持有公司 16.12%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由于本公司不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存在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以上的股东,不存在通过实际支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亦不

变动比例

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的股东,因此本公司不再有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不适用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 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不适用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不适用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不适用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 否 √

份的表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百宽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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