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民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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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6]7491-2 号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民爆”)管理

层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与财务

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执行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

南岭民爆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签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签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公司在所

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包括获取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鉴证工作还包括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

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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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南岭民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傅成钢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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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提升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行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

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

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

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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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

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

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机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人员构成均符合相关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

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与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架

构。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分层级管理的内控组织架构体系。

各职能机构根据管理职责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

度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战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层管理。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

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市场准入条件、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

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情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公司自身的优势及劣势等影响因素,

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根据当前战略发展规划要求,公司积极推进转型一体

化,大力发展民爆系统集成服务业务,打造民爆系统集成服务总承包商、总服务商。通过对

战略规划进行科学地分解落实,将公司战略目标按业务模块分解到各子(分)公司,并将战

略规划落实细化为年度工作计划,公司与各子(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考核

责任书,并据此开展考核评价。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民爆行业市场变化态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积极推进

转型一体化发展,制定并实施了郴州、岳阳、娄底、邵阳、永州、怀化、衡阳区域等相关区

域一体化,一体化平台基本构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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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员工培训、聘任、薪酬、绩效

等各个环节持续进行规范,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司全面推行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人员双向选择,建立了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树立了新的用人导向。通过人力资源的优化配

置充分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公司运营水平。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的约束、激励和提升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勤勉尽责精神,

公司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手段,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和工作效能。

公司对子(分)公司负责人建立了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对管理人

员采用了全员绩效管理机制,以绩效目标为牵引,持续改进并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

进各项经营目标和战略举措的有效落实。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

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公司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水平做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

制和监督。为积极应对民爆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带来的严峻挑战,督促和引导公司各层级人

员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出台了《薪酬调整方案》并于当年执行到位,

薪酬调整实施效果考核与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同步施行。上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收

入分配调控机制。

4、资金活动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格按照《货币资金

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资金收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

存在相互制约关系。严格执行对款项收付的稽核及审查,货款的支付均需填制付款申请单报

批后支付。同时注重对票据、印章等和货币资金有关事项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

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确保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相关

规定的事项发生。

5、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物料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集中采购机制和平台,充分发挥规模采购

优势,对大宗物资实现集中议价统一采购,科学批量采购,把握市场价格话语权,在保质保

量及时供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库存,大大降低了公司采购成本,节约了财务费用,提升了

经济效益;对辅助材料及低值易耗品采取由各生产型子(分)公司报批采购计划自行采购,

提高了采购的灵活性,确保了有序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硝酸铵采购合同及结算管理的通知》,统一了合同运

输条款和一票制结算办法,规避硝酸铵运输管理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为切实降低运输成本,

规范运输费用管理,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公司制定了《关于对物资运输价格实行统一

归口管理规定》,对所属生产型子(分)公司物资运输的价格及相关业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6、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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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重点对存货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控制。

公司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了存货的范围和分类,详细规定了原料、辅料、在产品、产

成品等存货的出入库流程,对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有

效的控制。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新增、日常管理、内部调拨、维修保养、

报废与减值、投保与索赔等工作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岗位责任制度规定

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

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

通过采取职责分工、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防

止实物资产的失窃、毁损和重大流失。

7、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营销管理的实施办法》,根据现有的营

销体制和销售模式对涉及产品销售的合同、价格、费用、生产销售计划、内部下单与平衡、

订单确认、产品运输、交货验收和票据证卡传递、售后服务、货款回笼等各个环节业务流程

进行了优化,确保了公司有效地开拓市场,并以合理的价格和费用推销企业产品与提供服务。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通过优化业务区域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激励和约束措施,将销售人员

的收入直接与个人销售业绩和货款回笼挂钩,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坚持以客户为中

心,以市场为导向,切实抓好产销衔接工作,通过科学调度子(分)公司市场计划分配,加

强产销动态平衡和市场调节,基本上实现了生产、销售、运输各环节的有效对接,各环节的

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在全国民爆产品需求大幅紧缩的环境下,通过采取上

述积极应对措施有效维护了省内市场,避免了恶性竞争,同时稳固了省外市场份额,为公司

经营目标地实现奠定了基础。

8、工程项目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防范工程项目建设风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现实情况和管理需要适

时修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工程项目建设中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工程

项目的调研、立项、概(预)算、招投标、合同、施工、验收、结算、考核与奖惩等环节的

工作流程,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与审核、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的分离,

强化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好项目实施过程的各具体环节,确保工程项目的内

部控制健全、合理。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工作的管理职责、目标、

考核工作内容与方法、检查、考核与奖惩以及责任追究。

此外为规范工程项目审计流程,严格工程造价监督,公司还制定了《工程项目审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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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上述制度为工程项目的合规、高效、健康实施提供了保障。报告期内各建设项目的

总投资、总进度、质量和安全等能达到目标要求。

9、担保业务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明确规定了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各项内容,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为保证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与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促进该

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在银行

11.3 亿元授信提供 4.52 亿元的反担保。本次反担保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外信息披露规

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10、财务报告

为了规范财务报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重大财务事项的判断和处理、

财务分析等流程。公司健全了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披露和分析利用各环节的授权批准制度,

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记录的编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同时从根本上防范

了编造虚假交易,虚构收入、费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程序,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

控制,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了公司财务活动按章有序地进行,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也为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1、全面预算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等管理标准,明确公司预算管

理机构、职责、编制依据、审批程序、预算执行、预算考核等方面管理内容。

在预算编制方面,公司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子(分)公司编制年度预算,结合公司业务发

展战略情况,综合考虑预算期内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公司竞争能力变

化等因素对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上期预算执行情况,充分预计预算期内公司

资源状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自身环境的变化,以历史资料、定额制定与管理、标准化

工作及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作为预算编制依据来编制年度预算方案。同时根据经济业务的具

体实施情况,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适当调整,以使预算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运营管理

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通过预算管理,对各职能部门和子(分)公司的资源进行分配、考核和控制,减少预算的

盲目性,增强预算的可行性,使公司预算更符合战略发展的需要,更能有效保证公司整体目标

的实现。

7

12、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合同法律审查指引》,规定了

合同管理的机构和职能,合同的签订、审批及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管理内

容。

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制、部门专项承办负责制、逐级审

查会签制。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公司下属控股子(分)

公司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负责法律事务工作。公司形成上下一体相互配合的

法律工作组织体系。为促进公司依法依规运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合同管理 “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印发执行标准合同

文本的通知》的文件,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组织制订的常用的标准合同文本,明确要求各

部门、各子(分)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形成上下统一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

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检查通报督促各子(分)公司按规定完善合同管

理、防范法律风险。

13、内部信息的传递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信息传递、公文信息传递、财务

信息传递、会议信息传递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业务操作。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

确保内部信息传递及时、渠道通畅。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

生产经营中重大问题。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保密机

制等,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让投资者更便捷地了解公司情况,持续推进对公司网站的更新改进,保障了信息披露工作

的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各种信息,未发生违反规

定的事项。

14、信息系统

公司管理已实现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公司科技质量部是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的归口管理部

门,设置了专职岗位负责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权限。目前公司运行的信息

系统包括:财务管理系统、主营业务管理系统、产品条码系统、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物流运

输监控系统,实现了生产、供应、销售、财务管理一体化信息管理。随着公司各项管理工作

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公司将对信息系统持续优化和升级,确保信息系统符合管理工作的要求,

协助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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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一本、二新、三全、四化、五

保”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创新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近几年来国家和行业颁发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以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

全生产责任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对《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进行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使各项制度能始终符合生产实际,起到指导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生产安全管理制

度》体系包括 41 个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系统全面明晰了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

责任、设备安全管理、事故应急处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和整治活动、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实行安全

管理准军事化、现场 6S 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推进安全技术改造,

并对各级安全检查所提出的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和考核,上述措施提升了企业

本质安全条件,确保了公司的安全稳定。

2、重大投资

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规范公司的重大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制度明确了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工、投资行为的决策

程序、审批程序、执行程序及投资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

策。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

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为决策提供建议,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并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公司投资发展部,为公司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论证及项目实施部门,在公司主管对外投

资事项的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对重大投资决策规定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确定了具体的审批权限。对投资金额较大且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经董事

会审议后,还须报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上述程序的执行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预期的投资回

报起到了保障作用。

3、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关联交易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对关联方和关联

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在实

际操作过程中,公司确定了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

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关联交易均签订了交易合同,交易定价参照同类销售

的市场价格,公平合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经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披露

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金额进行预计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披露;在召开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公司运营管理部对关

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未有违反《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发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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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管控能力等因素,区分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③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

务报告。

(2)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达

到合理、准确的目标。

(3)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

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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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和制度系统性失效;

③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③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他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

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

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

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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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非财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

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建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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