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07 08: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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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37 股票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6-045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水源”)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钟盛、宋颖标持有的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同生环境”)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现就清水源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以本说明出具日前 12 个月为准)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购买济源市清源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为拓宽公司经营渠道,清水源于 2015 年 9 月出资 17.8 万元购买济源市清源

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20 万元,主要从事氯甲烷、

硫酸、磷酸、液氯批发;磷矿石、蓄电池销售等业务。

(二)购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房产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清水源 2015 年 7 月与新华联控股

有限公司签署《北京民企总部基地房屋定制合同》,购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开

发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外郎营村北京民企总部基地 21、31 号 2 套独栋房

产,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交易价格为 5,647.67 万元。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

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因

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事项外,清水源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

情况。

特此说明!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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