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
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接受关联关系人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本
公司不会因接受关联方的担保而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谢铁桥、谢志峰回避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
案。
在审议《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前,公司将本次预计关
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
可。独立董事发表了下列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认真了解后,对该等交易表示认
可,并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未
来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
展。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
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
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审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情况如下:
上次预计发生额
注1
上年实际发生额
注2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原因
提供运输业务 谢栋臣 600 257.88 注3
注 1:上次预计期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注 2:上年实际发生额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生金额。
注 3:上次预计发生金额为 18 个月的预计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上年度 12 个
月的发生金额,按上年 18 个月折算 12 个月计算,上年度折算预计金额为 400 万元,上年实
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为 142.12 万元,发生额占折算年度预计金额比例为 64.47%,差
异不大。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预期 2016 年
度将要发生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下述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董事会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下述额度范围内进
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结束之日止。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 上年实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 露日与关联人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金额 务比例 际发生 务比例
类别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差异较
(%) 金额 (%)
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
人提供劳 谢栋臣 600 5% 43.75 257.88 4.52 无
务
2.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等的担
保;接受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两项担保
合计总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且为无偿担保,公司不因接受担保而支付任
何费用。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谢栋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之父。谢铁桥为公司董事长,谢
铁根为公司副总经理。谢志峰为公司总经理、董事、营销总监,实际控制人谢铁
桥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条第(二)、(四)项规
定构成关联关系。
谢栋臣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拥有多辆运输汽车,能够满足公司
日常生产过程中短途汽车运输业务。其承接了公司部分原料和产成品的汽车运输
业务,负责往返公司至铁路专用线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少量近距离客户的
产成品送货业务。该部分运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
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运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谢栋臣为公司提供往返于铁路专用线和短途运输业务,通过与多家非
关联方运输单位咨询,短途运输价格约为 72 元/吨。结合公司实际运输需求和安
全、稳定等方面的考虑,短距离运输费用为 70 元/吨。目前关联人提供的往返专
运线的运输费用约为 10 元/ 吨。货款结算采用月度结算方式,以银行支票支付
运输费用。
公司(甲方)与谢栋臣(乙方)签订了《汽车运输业务协议》,主要条款如
下:
1.签订日期:2016 年 4 月 7 日
2.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协议自以
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事宜。
2.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
事宜。
(二)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等
的担保;接受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均为
无偿担保,公司不因接受担保而支付任何费用。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和接受关联关系人
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作价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接受关联关系人的担保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关
联交易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
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