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及年报相关事项
的独 立 意 见
作为 四川川 公 司独立董事 ,我 们根据 《在上
市公 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
《公 司章程 》等规定 ,对 公 司在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部分
事项及本 次会议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
一、关于 2015年 度利润分 配方案
公 司响应证监会 、上交所关于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号召 ,坚 持
现金分 红 ,现 金分红 比例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 ,拟 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 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 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 (证 监发 [2012]37号 )的 要
求,我 们对董事会提 出的公 司 2015年 度利润分 配预案无异议 。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
在审计工作 中,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
履行工作职责 ,对 每 一个审计项 目分别进行专项审计与验证 ,
次就审计的进展情况和企 业具体 问题与审计委员会 、管理层充分
沟通 ,征 询专家 意见。我们认为 ,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 内部
控制审计和年报审计工作 中把握 了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会计准则
和信 J憝 披露等规定的实质 ,确 保 重要
性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符合准则规 。
三、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自担任公 司外部审机构 以来 ,始 终坚
持原则 ,尽 职尽责 ,维 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公
司 2016年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担任公 司外部审机构 。
四、关于公 司担保的事项
公 司 2015年 未进行任何违规担保 。
五、关于公 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事项
公 司控股股东不存在 占用公 司资金 的 况 ,不 存在控股 股东
及其它关联方侵 占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 ,也 存在 以前年度发 生
并累计 至 2015年 12月 31日 的违规关联方 用资金情况 。
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和表决
公 司召集 、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程序 以 会议的审议 、表决
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项提案的审议 、决
策程序符合 《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和 《公 司章程》 的规定 。
独立董事签名 :
16年 4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