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2015年度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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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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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8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的前身

——峨眉铁合金厂,是 1964 年经国家计委、经委、冶金部批准,由吉林、锦州两家大型

铁合金厂抽调骨干建设的“三线”企业。1988 年 4 月 18 日,经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乐

府函(1988)25 号批准由峨眉铁合金厂改组,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铁道部西昌铁路分局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峨眉铁合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以乐人银管(1988)352 号文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社会公众股 3,880 万元。1993 年 2 月,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1993)21 号文件批复确

认本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1993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审字

(1993)44 号文和上交所上(93)字第 2059 号文批准,本公司 3,88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3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8 年 8 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8)194 号文精神,四川省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整体兼并本公司母体企业峨眉铁合金厂,被兼并后更名

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峨铁集团)。1999 年 1 月,根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9)9 号文、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99)2 号文及乐山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山国资办(1993)3 号文,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国有股股权无偿划归川投峨铁集团经营管理。股权性质变为国有法人股。经本公司第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提议并经 1998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更名为“四川川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8 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0)234 号同意并经财政部财企(2000)

234 号批准,川投峨铁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3,095.811 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川投集团

持有,股权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划转后,川投集团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4.2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4 年 12 月,证监会以证监公司(2004)48 号文批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

公司以全部铁合金资产置换川投集团持有的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95%股权,实现

了由铁合金行业向电力行业的转移,主营业务发生了相应变化。2005 年 5 月,本公司名

称由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历次增资,截止到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增至 638,678,286 股。

2009 年,经本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并获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向川投集团非公开发行 294,243,219 股股票,川投集

团以其持有的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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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称雅砻江公司)48%的股权认购全部增发股份。经上述变更后,本公司股本为 932,921,505

股。

2012 年,经本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并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

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1〕42 号)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 年 10 月 26 日《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

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78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增发不超过 16,300 万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2012 年 3 月 9 日,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工作结束。本次公开

增发的 A 股股票已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上市交易。该次增资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 XYZH/2010CDA4086-7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和 201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以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76,739,178 元,由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21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972,663,151 元,

本 公 司相 应办 理 了工 商变 更 手续 。该 次 增资 事项 业 经信 永中 和 会计 师事 务 所出 具

XYZH/2012CDA401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1年,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并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川投能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

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0]39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72号)核准,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21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1 年9月22日

开始转股,截止到2012年5月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876,739,178元时,累计41,000元本

公司发行的“川投转债”(110016)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转股

股数为2,468股。2012年4季度,合计50,000.00元本公司发行的“川投转债”(110016)转

成公司发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转股股数为5,464 股。

2012年5月,控股股东川投集团自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持有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385,480,502股因2012年实施资本公积转股后增至693,864,904股。2012年12月17

日,川投集团持有本公司的693,864,904股限售股开始上市流通。至此,本公司全部股份均

成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9日,合计83,615,000.00元本公司发行的“川投转债”

(110016)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转股股数为9,198,491股。截

至2013年9月9日,“川投转债”共计83,665,000.00元已转换为本公司9,203,955股股票,申

请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9,203,955.00元,其中包括2012年4季度合计50,000.00

元本公司发行的“川投转债”(110016)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5,464

股,本次增资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2CDA4119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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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资报告》审验,该次注册资本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981,867,106.00元。

2013年9月10至2013年12月31日,合计709,111,000.00元公司发行的“川投转债”

(110016)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转股股数为78,009,604 股。2014

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9日,合计1,274,027,000.00元公司发行的“川投转债”(110016)转

成公司发行的股票“川投能源”(600674),转股股数为141,193,530 股。2014年9月10

日,本公司将原发行21亿元可转债中的剩余面值33,156,000.00元赎回。2014年9月10日起,

本公司的“川投转债”(110016)、“川投转股”(19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2014

年12月30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因可转债于2013年9月10日至

2014年9月9日之间转股的股本219,203,134元。2015年1月27日,本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

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201,070,240.00元。

根据本公司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

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01,070,24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15

年6月25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402,140,480元。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川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227,883,609股,持股比例为

50.61%,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 11 号,办公地址为成都市小南街 23 号。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淳。

本公司本年转增股本后实收资本为人民币肆拾肆亿零贰佰壹拾肆万零肆佰捌拾元,

目前本公司工商变更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集团所属行业为电力、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行业;经营范围为:投资开发、经营

管理的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和经营新能源项目,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

服务;投资经营铁路、交通系统自动化及智能控制产品和光仟、光缆等高新技术产业。

主要产品为电力和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等。

本财务报告于2016年4月6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 5 家一级子公司,包括: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田湾河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光芒公司)、

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电力公司) 、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彭电力公司)、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电力公司);2

家二级子公司,包括: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宗海公司)和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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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川投田湾河景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达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收购

川投集团所持原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公司 100%股权增加一级子公司一家。

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自本年年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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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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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

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

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

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

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

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

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

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

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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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

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

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

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

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

人民币金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

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

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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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

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

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

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2)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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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

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

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定程

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交大光芒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视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为重大应收款项;其他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

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注:交大光芒公司由于所处行业及销售产品不同于其他公司,故交大光芒公司将单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同时,对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按照账龄

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按交易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单位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按交易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的内部单位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合

其中:账龄组合 交大光芒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余额百分比组合 其他公司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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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2)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余额百分比组合 5 5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1.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

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

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

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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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

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

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

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

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

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

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交易

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

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

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

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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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

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

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

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

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

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

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

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

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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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

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

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

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

费用。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含大坝、隧道) 30-50 3、0 3.23-2

机械设备 11-35 3 8.82-2.77

运输设备 10-17 3 9.70-5.71

办公设备及其他 6-14 3 16.17-6.93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

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

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

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5.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

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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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

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6.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

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

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软

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

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

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

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

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17.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

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

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

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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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8.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

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19.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 1 年

以上(不含 1 年)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

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薪酬。

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

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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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

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

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

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

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1.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企业

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入,不足抵减的,冲减

留存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回购自身

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时,不

确认利得和损失。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集团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2.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

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3. 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电力产品收入、硬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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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

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电力产品收入:电力产品收入根据客户不同分为上网电和直供电,其中上网电从

本集团发电厂输出电力后在国家电网指定的变电站上网,本集团经营部和国家电网每月会

同抄表确认上网电量,国家电网生成结算单后送达本集团经营部审核,经营部将核实后的

结算单移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直供电从本集团发

电厂直接通过本集团线路供给用户,每月经营部专人负责抄表并复核后,与客户共同确认

用电量并生成结算单,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

2)硬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本集团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货方、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硬件、

软件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硬件、软件产品收入的实现。

(2)提供服务收入:本集团在服务已经提供,服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

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确认服务收入的实现。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

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

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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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

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

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

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年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27.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

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

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

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

要风险。

(1)应收款项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項,以评估是否出现减值情況,并在

出现减值情況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判断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中债务人的财务

状况出现重大负面的可判断数据等事項。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则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2)存货减值准备

本集团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

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

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

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

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账面价值的调整。因此存货跌价准

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

益。

(3)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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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其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

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率高

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

商誉减值损失。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

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

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

(5)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本集团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

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

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

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

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

用。

28.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本年度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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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4 月 10 日,本集团控股子公司交大光芒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2015 年度已完工项目质保期内发生维护费会计估计变更的提案报告》。董事会同

意交大光芒公司对已完工项目计提“已完工项目维护费”,按销售收入的 1.5%计提,并

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增加相应的明细科目核算,按实际发生金额冲减计提金额,并

根据销售收入和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相应的补提或冲减的账务处理;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

后,对上年已完工项目维护费的实际发生数和预提数进行分析对比,及时复核并调整计提

比例,确保下一会计年度计提的已完工项目维护费更加准确。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同时经交

大光芒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会计估计自 2015 年开始适用,2015 年,受会计估计变更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

额为: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3,168,928.59 元,预计负债增加 3,168,928.59 元,所得税费用减

少 475,339.29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475,339.29 元。

除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外,本集团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注 1]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 17%、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注 2] 应缴流转税额 7%、5%、1%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注 3] 应纳税所得额 25%、15%、10%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计缴

注 1:2014 年 10 月 14 日,天彭电力公司根据财税[2009]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三点以及财

税[2014]57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向四川省彭州市国家税务局备案审核通过从 2014 年 10 月开始将原执行的 17%征收率调整

为按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缴增值税。

注 2:交大光芒公司城市建设维护税税率为 7%,嘉阳电力公司、天彭电力公司税率

为 5%,田湾河公司税率为 1%。

注 3: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

田湾河公司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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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交大光芒公司 15%

天彭电力公司 25%、15%

嘉阳电力公司 25%

川投电力公司 25%

仁宗海公司 15%

景达公司 10%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1)2002 年 2 月 7 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出具成高科(2002)025 号

文认定交大光芒公司为软件企业,从 2000 年 7 月起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2015

年 5 月 25 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确认成都欧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280 家企业符合国家软件产业优惠政策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软件函[2015]336 号),审核

确认交大光芒公司为四川省 2015 年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1)

100 号)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对认定的软件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

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

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

能够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的销售额,可以享受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2011年,交大光芒公司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

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51000183,

有效期为2011年10月12日到2014年10月1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2014

年10月11日,交大光芒公司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

川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51000009,有效

期为2014年10月11日到2017年10月1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减按15%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天彭电力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改委财税[2011]58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四条“电力”第 1 款,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12 号公告《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2012]47 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

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天彭电力公司所得税按 15%的税率征收。

3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5 年 5 月 7 日,彭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审核同意天

彭电力公司 2014 年度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2015 年度天彭电力公司暂按 15%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4)根据石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石国税函[2008]9号),田湾河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田湾河公司执行15%的税率。田湾河公司2015年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暂仍按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计算。

根据康定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的批复》(康国税函[2010]104 号),仁宗海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仁宗海公司执行 15%的税率。仁宗海公司 2015 年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暂仍按能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34 号)文,景达公司 2015 年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 年暂按

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计算,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 2015 年 1 月 1 日,“年

末”系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年”系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年”系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现金 293,909.14 553,180.51

银行存款 330,104,255.39 803,090,525.00

其他货币资金 2,985,629.64 10,234,476.39

合计 333,383,794.17 813,878,181.9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注 1:货币资金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59.04%,主要原因系本年本集团向川投集团

支付川投电力公司股权转让款 49,556.90 万元所致。

注 2: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为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2. 应收票据

33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应收票据种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46,161,624.97 33,005,680.00

商业承兑汇票 2,407,462.00 10,496,304.50

合计 48,569,086.97 43,501,984.50

(2)年末无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3)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5,86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15,860,000.00

(4)年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年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

387,604,947.04 99.78 43,475,423.82 11.22 344,129,523.22

组合小计 387,604,947.04 99.78 43,475,423.82 11.22 344,129,523.2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856,000.00 0.22 856,000.00 100.00

账款

合计 388,460,947.04 — 44,331,423.82 — 344,129,523.22

(续上表)

年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4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

409,955,700.57 99.79 33,321,401.84 8.13 376,634,298.73

组合小计 409,955,700.57 99.79 33,321,401.84 8.13 376,634,298.7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856,000.00 0.21 856,000.00 100.00

账款

合计 410,811,700.57 — 34,177,401.84 — 376,634,298.73

1)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21,392,829.99 6,069,641.50 5

1-2 年 64,113,367.72 6,411,336.77 10

2-3 年 45,569,458.74 9,113,891.75 20

3-4 年 20,850,349.51 10,425,174.76 50

4-5 年 3,994,745.99 3,195,796.79 80

5 年以上 1,763,550.00 1,763,550.00 100

合计 257,684,301.95 36,979,391.57 —

2)组合中,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金额

余额百分比组合 129,920,645.09 5 6,496,032.25

合计 129,920,645.09 — 6,496,032.25

3)年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原因

(%)

中铁电气公司(洛湛线) 175,000.00 175,000.00 100.00 款项回收存在困难,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二公司 681,000.00 681,000.00 100.00 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

合计 856,000.00 856,000.00

(2)本年度计提、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35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154,021.98 元;本年度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年末余额

(%)

四川省电力公司 65,321,169.85 1 年以内 16.82 3,266,058.49

四川川投峨眉新银江铁合金有限责

61,550,043.45 1 年以内 15.84 3,077,502.17

任公司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1,661,894.00 4 年以内 5.58 4,106,597.40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徐客专

10,570,000.00 1 年以内 2.72 528,500.00

ZXZS 标工程指挥部七分部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9,870,453.26 4 年以内 2.54 509,753.46

合计 168,973,560.56 — 43.50 11,488,411.52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010,378.34 93.02 10,437,469.93 69.51

1-2 年 601,123.96 6.98 4,546,496.70 30.28

2-3 年 2,340.00 0.01

3 年以上 30,000.00 0.20

合计 8,611,502.30 100.00 15,016,306.63 100.00

注:预付款项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42.65%,主要原因系田湾河公司预付设备款

到货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例(%)

安吉和盛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850,000.00 1 年以内 33.10

南京华至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50,000.00 1 年以内 13.35

河南龙源平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80,000.00 2 年以内 11.38

中铁十六局田湾河项目部 337,520.88 1 年以内 3.92

四川石棉县南桠河水电工程有限责

246,000.00 1 年以内 2.86

任公司

合 计 5,563,520.88 — 64.61

36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 应收利息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定期存款利息 188,083.33

投资项目周转借款利息 891,277.57 2,463,735.01

合计 891,277.57 2,651,818.34

注:应收利息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66.39%,主要原因系本年收回较多借款单位

所欠利息所致。

6.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1,235,000.00 1.47 1,235,000.0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

82,767,583.31 98.53 5,296,760.67 6.40 77,470,822.64

组合小计 82,767,583.31 98.53 5,296,760.67 6.40 77,470,822.6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合计 84,002,583.31 — 6,531,760.67 — 77,470,822.64

(续上表)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104,275,000.00 87.414 1,235,000.00 1.18 103,040,000.00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

37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

15,011,157.34 12.584 1,661,947.53 11.07 13,349,209.81

组合小计 15,011,157.34 12.584 1,661,947.53 11.07 13,349,209.8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2,301.43 0.002 2,301.43 100.00

其他应收款

合计 119,288,458.77 — 2,899,248.96 — 116,389,209.81

注: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33.44%,主要原因系本年川投电力公司收

回川投集团 3,095.00 万元往来款所致。

1)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原因

(%)

西安天能电力科技 项目终止,款项回收存在困

1,235,000.00 1,235,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难,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

合计 1,235,000.00 1,235,000.00 — —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120,349.92 256,017.50 5

1-2 年 2,243,212.40 224,321.24 10

2-3 年 1,422,666.92 284,533.38 20

3-4 年 1,614,763.00 807,381.50 50

4-5 年 141,570.00 113,256.00 80

5 年以上

合计 10,542,562.24 1,685,509.62 —

3)组合中,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金额

余额百分比组合 72,225,021.07 5 3,611,251.05

合计 72,225,021.07 — 3,611,251.05

(2)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632,511.71 元;本年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70,090,000.00 103,040,000.00

备用金 424,687.13 53,400.00

项目费用 1,235,000.00 1,235,000.00

履约保证金 3,798,652.96 4,837,918.36

投标保证金 6,594,399.28 5,131,942.41

代垫费用 310,027.29 3,184,473.79

保证金、押金 1,062,036.01 855,412.46

其他 487,780.64 950,311.75

合计 84,002,583.31 119,288,458.77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年末余额合计

年末余额

数的比例(%)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借款 70,090,000.00 5 年以上 83.44 3,504,500.00

四川大渡河公司)[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

投标保证金 1,285,000.00 1-2 年 1.53 128,500.00

资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

租赁保证金 962,036.01 4 年以内 1.15 48,101.80

责任公司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

投标保证金 749,652.90 2 年以内 0.89 38,588.33

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

履约保证金 533,326.00 3-4 年 0.63 266,663.00

公司

合计 — 73,620,014.91 — 87.64 3,986,353.13

注:2014 年 11 月,川投电力公司与四川大渡河公司签订了《投资项目周转借款合同》,

同意该公司上年借款合同到期后继续展期,借款起止日为 201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4 日。同时,根据四川大渡河公司本年确认的还款计划,于本年按计划归还了川投

电力公司借款本金 200 万元。2015 年 11 月 14 日,川投电力公司与四川大渡河公司上年

签订的借款合同到期,双方于 2015 年 11 月 15 日重新签订了《投资项目借款合同》[合同

编号:(2015)年第(1)号],合同约定:借款本金 7,009 万元,借款起止日:2015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借款年利率 4.35%。同时,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再次明确了

还款计划。该借款由四川大渡河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荥经金子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

部供电电费收入质押担保。

3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跌价 跌价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原材料 12,773,392.79 12,773,392.79 14,765,761.38 14,765,761.38

周转材料 6,564,191.88 6,564,191.88 5,447,091.66 5,447,091.66

在产品 9,463,017.21 9,463,017.21 10,615,470.01 10,615,470.01

库存商品 3,488,201.10 3,488,201.10 3,949,646.29 3,949,646.29

发出商品 16,024,344.83 16,024,344.83 45,095,481.65 45,095,481.65

合计 48,313,147.81 48,313,147.81 79,873,450.99 79,873,450.99

(2)年末存货不存在跌价准备。

8. 发放贷款及垫款

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委托贷款 779,952,630.00 172,070,939.27 607,881,690.73

合计 779,952,630.00 172,070,939.27 607,881,690.73

(续上表)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委托贷款 1,099,952,630.00 172,070,939.27 927,881,690.73

合计 1,099,952,630.00 172,070,939.27 927,881,690.73

注:发放贷款及垫款核算委托银行发放给联营企业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新光硅业公司)和投资企业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

大渡河公司)的贷款,其中发放给新光硅业公司贷款详见本附注十、(二)5.注 12 至注

14 所述。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4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963,634,055.70 12,976,967.44 1,950,657,088.26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1,623,112.92 1,623,112.92

按成本计量的 1,962,010,942.78 12,976,967.44 1,949,033,975.34

合计 1,963,634,055.70 12,976,967.44 1,950,657,088.26

(续上表)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841,358,366.48 12,976,967.44 1,828,381,399.04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1,247,423.70 1,247,423.70

按成本计量的 1,840,110,942.78 12,976,967.44 1,827,133,975.34

合计 1,841,358,366.48 12,976,967.44 1,828,381,399.04

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核算的是本公司持有

的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665)股票 21.107 万股,本年年末流通股市价为 7.69

元/股。

(2) 年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公允价值 1,623,112.92 1,623,112.92

(3) 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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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本年现金红利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持股比例(%)

四川省川投光通信

产业投资有限责任 2,065,896.89 2,065,896.89 4.13

公司

国电大渡河公司 1,434,655,557.99 121,900,000.00 1,556,555,557.99 10.00 121,900,000.00

国电大渡河大岗山

16,480,000.00 16,480,000.00 2.00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华能东西关水

53,619,165.53 53,619,165.53 8.38 10,466,045.69

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

245,827,064.16 245,827,064.16 12.00 8,178,182.20

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大渡河公司 29,691,511.49 29,691,511.49 7.32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

41,249,056.35 41,249,056.35 12,576,050.68 12,576,050.68 7.28

份有限公司

四川明珠水利电力

2,200,000.00 2,200,000.00 400,916.76 400,916.76 2.30

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四川雅安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 14,322,690.37 14,322,690.37 2.14

合计 1,840,110,942.78 121,900,000.00 1,962,010,942.78 12,976,967.44 12,976,967.44 140,544,227.89

10. 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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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年增减变动

其他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 宣告发放现金股 计提减 其 年末余额

追加投资 权益 年末余额

投资 资损益 益调整 利或利润 值准备 他

变动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长飞光纤光缆四川

有限公司(以下简 47,775,463.11 5,603,731.69 1,339,772.00 52,039,422.80

称长飞四川)

新光硅业公司 252,809,065.38 252,809,065.38 252,809,065.38

雅砻江公司 13,747,117,066.27 2,400,000,000.00 3,733,422,620.40 88,789.37 2,952,000,000.00 16,928,628,476.04

合计 14,047,701,594.76 2,400,000,000.00 3,739,026,352.09 88,789.37 2,953,339,772.00 17,233,476,964.22 252,809,065.38

11.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表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3,426,573,415.85 1,870,006,185.36 30,168,665.45 253,555,994.27 5,580,304,260.93

2.本年增加金额 1,705,988.41 22,457,598.28 1,421,368.27 1,667,455.96 27,252,410.92

(1)购置 1,705,988.41 22,457,598.28 1,421,368.27 1,667,455.96 27,252,410.92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273,805.00 12,851.80 286,656.80

(1)处置或报废 273,805.00 12,851.80 286,6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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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2)其他减少

4. 年末余额 3,428,279,404.26 1,892,463,783.64 31,316,228.72 255,210,598.43 5,607,270,015.05

二、累计折旧

1. 年初余额 668,824,854.92 821,279,524.00 21,871,585.74 119,029,149.91 1,631,005,114.57

2.本年增加金额 87,704,135.24 101,361,283.18 2,048,164.65 16,833,469.24 207,947,052.31

(1)计提 87,704,135.23 101,360,669.93 2,048,164.65 16,834,082.50 207,947,052.31

(2)新增

3.本年减少金额 273,805.00 10,396.04 284,201.04

(1)处置或报废 273,805.00 10,396.04 284,201.04

4. 年末余额 756,528,990.16 922,640,807.18 23,645,945.39 135,852,223.11 1,838,667,965.84

三、减值准备

1. 年初余额 33,734,033.58 3,258,180.40 7,241.11 36,999,455.09

2.本年增加金额 201,415.10 518,582.10 719,997.20

(1)计提 201,415.10 518,582.10 719,997.20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 年末余额 33,935,448.68 3,776,762.50 7,241.11 37,719,452.29

四、账面价值

1. 年末账面价值 2,637,814,965.42 966,046,213.96 7,670,283.33 119,351,134.21 3,730,882,596.92

2. 年初账面价值 2,724,014,527.35 1,045,468,480.96 8,297,079.71 134,519,603.25 3,912,299,6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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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备注

房屋建筑物 81,256,544.70 60,195,737.70 21,060,807.00 注 1、注 2、注 3

机器设备 16,637,736.64 14,321,934.62 2,315,802.02 注3

合计 97,894,281.34 74,517,672.32 23,376,609.02

注 1:嘉阳电力公司将发电生成的粉煤灰、炉底渣全部承包给外部公司承包联合体处

理。2011 年 1 月 1 日,承包人新建的粉煤灰、炉底渣系统形成并投入使用,嘉阳电力公

司原灰渣管线及储灰场(管道及构筑物)闲置。2011 年度,嘉阳电力公司按照账面价值

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9,312,915.45 元。2013 年度,嘉阳电力公司预计灰

渣管线及储灰场(管道及构筑物)已无可回收金额,按剩余的账面净值计提减值准备

3,782,307.65 元。

注 2:嘉阳电力公司位于岷江边的生产综合楼附楼等房屋及构筑物,在经历 2008 年

汶川大地震后,墙体部分开裂,地板部分脱落;另政府正在开展的岷江航电综合开发工程

致使岷江水位上升,该生产综合楼附楼及其他水泵房水下建筑已成危房,生产经营无法使

用,已丧失其使用价值,预计将来也不可能给嘉阳电力公司带来经济利益。2013 年按照

该生产综合楼附楼等房屋及构筑物账面价值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6,411,392.47 元。

注 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223-2011)号文,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

机组排放的烟尘限值为 30mg/m,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 400mg/m,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

200mg/m,汞排放限值为 0.03mg/m。嘉阳电力公司现有的 1 号、2 号锅炉排放的烟尘、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不能满足即将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符合新的

排放限值要求,2013 年年底嘉阳电力公司开始对现有的 1 号、2 号锅炉实施改造,进行脱

硫、脱硝、除尘环保技改工程。新项目实施后,原有的除尘器设备和除尘器建筑将长期闲

置不用,嘉阳电力公司按账面价值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3,869,993.45 元,

其中除尘器设备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2,315,802.02 元,2013 年除尘器技改建筑计提的减值准

备为 1,554,191.43 元。

(3) 年末无融资租赁租入及经营租赁租出固定资产。

(4) 年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12. 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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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 减值 账面 账面 减值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

17,999.70 17,999.70 18,000.00 18,000.00

站水调自动化系统

合计 17,999.70 17,999.70 18,000.00 18,000.00

13. 无形资产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年初余额 43,995,843.20 2,714,311.04 46,710,154.24

2.本年增加金额 417,965.80 417,965.80

(1)购置 417,965.80 417,965.8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年末余额 43,995,843.20 3,132,276.84 47,128,120.04

二、累计摊销

1. 年初余额 12,016,525.54 545,162.80 12,561,688.34

2.本年增加金额 881,763.12 334,680.96 1,216,444.08

(1)计提 881,763.12 334,680.96 1,216,444.08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 年末余额 12,898,288.66 879,843.76 13,778,132.42

三、减值准备

1. 年初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 年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 年末账面价值 31,097,554.54 2,252,433.08 33,349,987.62

2. 年初账面价值 31,979,317.66 2,169,148.24 34,148,465.90

14. 长期待摊费用

本年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余额

其他减少

公路 26,981,752.76 12,135,968.64 14,845,7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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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年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余额

其他减少

办公室装修费 705,600.02 78,399.96 627,200.06

食堂装修费 515,030.00 57,225.56 457,804.44

合计 27,687,352.78 515,030.00 12,271,594.16 15,930,788.62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104,965,852.59 19,660,200.45 87,022,073.03 17,131,733.01

预提费用 101,827,722.44 12,995,724.81 101,827,722.44 10,101,147.51

递延收益 2,957,500.00 739,375.00

预计已完工项目维护费 3,168,928.59 475,339.29

合计 212,920,003.62 33,870,639.55 188,849,795.47 27,232,880.52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评估增值 218,613,331.55 54,651,410.88 218,613,331.55 54,651,410.88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2,300,196.74 575,049.19 2,300,196.74 575,049.19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53,934.11 13,483.53 53,934.11 13,483.53

合计 220,967,462.40 55,239,943.60 220,967,462.40 55,239,943.60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可抵扣差异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 424,883,554.12 424,911,004.95

可抵扣亏损 985,589,839.91 818,325,323.78

合计 1,410,473,394.03 1,243,236,328.73

注:本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为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本公司对联营企业能够控制其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转回,因此本公司没有确

认因联营企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公司的可抵扣亏损等形成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予以转回,因此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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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份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备注

2016 2,558,811.47 2,558,811.47

2017 130,126,203.75 130,126,203.75

2018 495,383,146.80 495,383,146.80

2019 190,257,161.76 190,257,161.76

2020 167,264,516.13

合计 985,589,839.91 818,325,323.78

16.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注 1] 20,000,000.00 30,0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注 2] 640,000,000.00 950,000,000.00

合计 660,000,000.00 980,000,000.00

注 1:年末抵押借款系交大光芒公司以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1 号,面积

为 1,254.25 ㎡和 1,071.59 ㎡,房产证号分别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034497 号,成房权证监

证字第 3034486 号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物向银行申请的借款,抵押期限为:2015 年 4

月 16 日至 2016 年 4 月 16 日。

注 2:年末信用借款中 63,000.00 万元为川投集团对田湾河公司的委托贷款,详见本

附注十、(二)、5.注 6 至注 11 所述。

(2)年末余额中前五名短期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利率(%) 年末余额

建设银行成都新华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2015/6/10 2016/6/9 150,000,000.00

支行 贷款基准利息

建设银行成都新华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2015/6/15 2016/6/14 100,000,000.00

支行 贷款基准利息

建设银行成都新华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2015/6/19 2016/6/18 100,000,000.00

支行 贷款基准利息

建设银行成都新华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2015/11/17 2016/11/16 100,000,000.00

支行 贷款基准利息

建设银行成都新华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2015/11/10 2016/11/9 100,000,000.00

支行 贷款基准利息

合计 550,000,000.00

17. 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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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票据种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109,277.00 4,507,086.16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1,109,277.00 4,507,086.16

注:应付票据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75.39%,主要原因系本年开具的银行承

兑汇票到期,付款增加所致。

18.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109,849,330.08 128,438,803.97

1 年以上 19,737,689.37 23,097,559.78

合计 129,587,019.45 151,536,363.7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南京恒星自动化设备公司 3,173,875.00 尚未最终结算

四川君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490,337.57 尚未最终结算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2,396,692.42 尚未最终结算

四川省如水投资有限公司 1,209,429.77 尚未最终结算

河北环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60,000.00 尚未最终结算

合计 10,330,334.76

19.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1,522,281.97 30,867,127.83

1 年以上 1,667,386.00 1,246,866.00

合计 3,189,667.97 32,113,993.83

注:预收款项年末余额较上年减少 90.70%,主要原因系交大光芒公司项目完工,结

转收入增加所致。

(2)本年度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20.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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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33,182,566.71 113,607,742.69 109,859,253.81 36,931,055.5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043,709.03 14,122,763.96 14,017,700.37 1,148,772.62

辞退福利 373,840.00 373,840.00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34,226,275.74 128,104,346.65 124,250,794.18 38,079,828.21

(2)短期薪酬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7,760,160.86 91,434,599.69 87,272,899.84 31,921,860.71

职工福利费 6,564,269.24 6,564,269.24

社会保险费 313,325.89 4,990,522.81 6,011,001.76 -707,153.06

其中:医疗保险费 277,705.69 4,069,604.51 5,092,382.40 -745,072.20

工伤保险费 29,206.44 618,842.98 617,812.35 30,237.07

生育保险费 6,413.76 302,075.32 300,807.01 7,682.07

住房公积金 1,062,197.39 7,551,725.00 7,472,603.00 1,141,319.3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046,882.57 2,849,252.58 2,323,352.77 4,572,782.38

短期带薪缺勤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其他 217,373.37 215,127.20 2,246.17

合计 33,182,566.71 113,607,742.69 109,859,253.81 36,931,055.59

注: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为以前年度结余以及计提的 2015 年 12 月的工资、绩效等,

计提薪酬在 2015 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

(3)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639,249.64 11,696,523.25 11,567,357.05 768,415.84

失业保险费 68,269.85 828,725.60 825,189.60 71,805.85

企业年金缴费 336,189.54 1,597,515.11 1,625,153.72 308,550.93

合计 1,043,709.03 14,122,763.96 14,017,700.37 1,148,772.62

21. 应交税费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值税 30,940,330.12 26,303,731.24

营业税 278,250.26 779,696.76

企业所得税 16,157,633.45 16,257,427.35

个人所得税 16,501,635.21 3,287,065.02

5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832,700.68 572,399.59

教育费附加 887,910.35 781,055.80

地方教育费附加 591,955.75 517,163.39

副食品调节基金 4,828,881.05 4,133,294.21

印花税 81,843.68 29,041.03

房产税 26,862.24 23,307.84

合计 71,128,002.79 52,684,182.23

注:应交税费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35.01%,主要原因系本年本公司代扣分红个

税暂未缴纳完毕所致。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已上交缴纳该代扣分红个税。

22. 应付利息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2,457,937.86 2,965,997.40

企业债券利息 73,540,602.74 73,540,602.74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059,328.25 1,403,625.90

合计 77,057,868.85 77,910,226.04

23. 应付股利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39,759,300.55 39,759,300.55

合计 39,759,300.55 39,759,300.55

注 1:应付股利年末余额主要为川投电力公司和交大光芒公司已分配尚未支付完毕的

股利。

注 2: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原因为股东支持本公司发展,暂未支付。

24.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保证金 15,034,017.64 20,414,316.92

排污费 2,702,434.00 2,607,214.00

水资源费 8,088,128.66 9,123,864.77

应付单位款 2,430,359.13 3,633,045.61

应付个人款 3,147,152.84 4,118,103.62

51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区维护费 141,748,768.07 124,101,497.16

其他 3,774,245.34 4,866,619.76

合计 176,925,105.68 168,864,661.8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或项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库区维护费 117,601,497.16 暂未缴纳

水资源费 4,629,545.94 暂未缴纳

中铁十六局田湾河项目部 2,332,629.29 工程质保期未满

四川省犍为县环保局 1,602,434.00 暂未缴纳

乐山润森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1,550,000.00 合同履行期内

四川省犍为县宝马水泥有限公司 1,500,000.00 合同履行期内

合计 107,516,379.64

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000,000.00 18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180,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明细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质押借款

保证借款 200,000,000.00 130,000,000.00

信用借款 5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180,000,000.00

(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情况

贷款单位 借款条件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年末余额

建行新华支行 保证借款 2005/8/22 2016/8/21 基准利率下浮 10% 70,000,000.00

建行新华支行 保证借款 2008/3/7 2016/1/13 基准利率下浮 10% 50,000,000.00

建行新华支行 保证借款 2009/1/4 2016/1/3 基准利率下浮 10% 50,000,000.00

建行新华支行 保证借款 2008/1/14 2016/1/13 基准利率下浮 10% 3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年末余额中保证借款的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二)、

5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注 1 所述。

26. 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年内结转的递延收益 422,500.00

合计 422,500.00

一年内结转的递延收益明细:

与资产

本年计入

本年新增 其他 相关/

政府补助项目 年初金额 营业外收入 年末金额

补助金额 变动 与收益

金额

相关

锅炉环保技改 与资产

422,500.00 422,500.00

工程补助 相关

合计 422,500.00 422,500.00

注:详见本附注六、32(2)所述。

27.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信用借款[注 1] 1,100,000,000.00 1,100,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注 2] 1,380,000,000.00 1,580,000,000.00

质押借款 2,000,000.00

合计 2,480,000,000.00 2,682,000,000.00

注 1:信用借款系通过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由川投集团提供的 6 年期 11 亿元人民币

专项委托贷款,详见本附注十、(二)、5.注 1 所述。

注 2:保证借款由川投集团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二)、4.注 1 所述。

(2)年末余额中前五名长期借款

借款 借款

贷款单位 利率(%)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起始日 终止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5/25 2017/5/24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四川省分行 前三年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息,之后按

2011/6/30 2017/6/29 218,000,000.00 218,000,000.00

四川省分行 银行同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率计息

2011/7/22 2017/6/3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四川省分行

53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借款 借款

贷款单位 利率(%)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起始日 终止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7/28 2017/6/30 182,000,000.00 182,000,000.00

四川省分行

基准利率

建行新华支行 2006/5/19 2020/5/18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下浮 10%

合计 1,250,000,000.00 1,250,000,000.00

28.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公司债券 1,700,000,000.00 1,700,000,000.00

合计 1,700,000,000.00 1,700,000,000.00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

具)

债券名称 面值总额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年初余额

13 川投 01 1,700,000,000.00 2014-4-17 5 年期 1,700,000,000.00 1,700,000,000.00

合计 1,700,000,000.00 1,700,000,000.00 1,700,000,000.00

(续上表)

债券名称 本年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本年偿还 年末余额

13 川投 01 104,040,000.00 1,700,000,000.00

合计 104,040,000.00 1,700,000,000.00

注: 2013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在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报告》等相关议案。2013 年 10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无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2013 年 11

月 18 日,本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3]1446 号),核准本公司在收到批复之日起 6 个月内可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不超过 17 亿元的债券。

该债券发行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结束,债券名称为“13 川投 01”,发行债券面值为

170,000 万元,期限为 5 年,债券票面利率定为 6.12%,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9. 长期应付款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国家增股准备金 1,616,518.94 1,616,518.94

合计 1,616,518.94 1,616,5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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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本项目形成原因为本集团以前年度调整股权结构将多余资产转入形成。

30. 专项应付款

形成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原因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

1,000,000.00 1,000,000.00 注1

专项资金项目

高速铁路客运专项综合

400,000.00 400,000.00 注2

SCADA 系统产能提升

牵引供电综合监控系统

336,000.00 336,000.00 注3

研发

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

160,377.36 58,301.89 218,679.25 注4

运营维护关键技术研究

2014 年成都市科技惠民

100,000.00 100,000.00 注5

技术研发项目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200,000.00 200,000.00 注6

合计 1,996,377.36 258,301.89 2,254,679.25

注 1: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 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

微企业提升发展能力类)—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公示》(2014 年第 12 号),交大光芒公司

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000.00 元。因该补贴需经项目验收

合格后确认,交大光芒公司将其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

注 2: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4 年 9 月 29 日与

交大光芒公司签订的项目名称为“客运专线供电综合 SCADA 系统 GM6000DAS”的战略

性新兴产品研发补贴三方合同,交大光芒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收到项目经费拨款

400,000.00 元。因该补贴需经项目验收合格后确认,交大光芒公司将其计入专项应付款科

目。

注 3:按照成财教[2013]号/成科计[2013]265 号文件,成都唐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牵头

承担成都市八大科技产业化工程“轨道交通牵引供电智能综合伺服系统”项目任务, 2014

年 5 月 28 日成都唐源电器有限公司与交大光芒公司签订的科技研究开发合同,交大光芒

公司承担子课题“牵引供电中和监控系统”的研发任务。交大光芒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收到首次项目经费拨款 336,000.00 元。因该补贴需经项目验收合格后确认,交大光芒公

司将其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

注 4: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4 年 6 月 27 日与本公司在内的 6 家公司签订的项目名

称为“牵引供电安全服役技术研究—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运营维护关键技术研究”的科

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合同,交大光芒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1 日收到首次项目经费拨款

160,377.36 元。因该补贴需经项目验收合格后确认,交大光芒公司将其计入专项应付款科

目。

注 5: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 2014 年 12 月 15 日与交大光芒公司签订

的项目名称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关键技术研发”的成都市惠民项目合同书,交大光

55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芒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收到项目经费拨款 100,000.00 元。因该补贴需经项目验收合

格后确认,交大光芒公司将其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

注 6: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 2015 年 01 月 26 日与交大光芒公司签订

的项目名称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成都市科技项目合同书,交大光芒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收到项目经费拨款 200,000.00 元。因该补贴需经项目验收合格后确认,交大光

芒公司将其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

31. 预计负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形成原因

预计已完工项目维护费 3,168,928.59 注

合计 3,168,928.59

注:为保障客户最终服务需求,交大光芒公司年末根据销售收入的 1.5%计提相关负

债,对已完工项目计提“已完工项目维护费”,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本项目。

32. 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分类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收到财政

政府补助 3,380,000.00 845,000.00 2,535,000.00

拨款

合计 3,380,000.00 845,000.00 2,535,000.00

(2)政府补助项目

本年计入 与资产相

政府补助 本年新增 其他变动

年初金额 营业外收入 年末金额 关/与收

项目 补助金额 [注 1]

金额 益相关

锅炉环保

技改工程 与资产

3,380,000.00 422,500.00 422,500.00 2,535,000.00

补助 相关

[注 2]

合计 3,380,000.00 422,500.00 422,500.00 2,535,000.00

注 1:其他变动是将 2016 年预计摊销金额转入其他流动负债。

注 2:四川省犍为县财政局根据《财政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清算下达 2014 年省

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4]126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5

年重点行业(领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5]34 号),于本年累计拨付

给嘉阳电力公司#1、#2 锅炉环保技改工程补助资金 3,380,000.00 元。嘉阳电力公司将该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项目转固时间 2014 年 12 月的次月起按该资产使用年限 8 年分期

56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结转收益,本年摊销金额为 422,500.00 元。预计 2016 年应摊销的金额 422,500.00 元已计

入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年末账面余额为 2,535,000.00 元。

33. 股本

本年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年末余额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股

股份

2,201,070,240.00 2,201,070,240.00 2,201,070,240.00 4,402,140,480.00

总额

注:本年股本的增减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一所述。

34. 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6,705,318,739.80 2,696,639,240.00 4,008,679,499.80

其他资本公积 43,250,846.60 43,250,846.60

合计 6,748,569,586.40 2,696,639,240.00 4,051,930,346.40

注:股本溢价年初余额包含同一控制下合并川投电力公司重述比较报表时增加的资本

公 积 442,177,130.90 元 。 本 年 完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川 投 电 力 公 司 , 减 少 股 本 溢 价

495,569,000.00 元。另本年股本溢价减少 2,201,070,240.00 元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7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5. 其他综合收益

本年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所得税前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母 税后归属于 年末余额

他综合收益当期

发生额 费用 公司 少数股东

转入损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和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27,610,477.18 464,478.59 464,478.59 28,074,955.77

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26,363,053.48 88,789.37 88,789.37 26,451,842.85

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47,423.70 375,689.22 375,689.22 1,623,112.92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7,610,477.18 464,478.59 464,478.59 28,074,955.77

5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6. 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701,897,244.82 380,703,739.97 1,082,600,984.79

任意盈余公积 1,023,211,611.04 571,055,609.96 1,594,267,221.00

合计 1,725,108,855.86 951,759,349.93 2,676,868,205.79

注:法定盈余公积年初余额包含同一控制下合并川投电力公司重述比较报表时增加的

6,961,092.36 元。

37. 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上年年末余额 4,784,050,094.0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366,077.71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合并范围变更 -366,077.71

其他调整因素

本年年初余额 4,783,684,016.36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72,915,978.8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80,703,739.97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71,055,609.96

应付普通股股利 660,321,072.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本年年末余额 7,044,519,573.24

注: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 2014 年度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 3.00 元(含税)。

38. 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权比例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田湾河公司 20% 280,222,398.80 268,267,506.89

交大光芒公司 50% 85,798,244.04 80,721,647.79

天彭电力公司 — 3,000,000.00 3,000,000.00

合计 369,020,642.84 351,989,154.68

5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天彭电力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中包含 2011 年度收到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300 万元;

田湾河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中包含 2012 年度收到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1,100 万元。按照《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

[2005]355 号)第十四条(二)的规定,作为国家独享资本公积。本集团编制合并报表时

在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中列示。

39.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1,077,078,671.32 1,084,145,100.33

其他业务收入 39,513,199.32 22,954,816.30

合计 1,116,591,870.64 1,107,099,916.63

主营业务成本 605,085,051.28 597,748,847.05

其他业务成本 1,667,237.15 118,539.50

合计 606,752,288.43 597,867,386.55

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税 2,094,410.38 1,221,606.18

城建税 2,362,415.95 2,921,237.77

教育附加 3,937,624.83 4,432,437.90

地方教育附加 2,643,567.68 2,946,209.78

副食品调节基金 878,516.72 869,975.67

合计 11,916,535.56 12,391,467.30

41. 销售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 13,043,274.90 12,750,448.43

业务费用 2,738,713.40 2,600,398.15

办公费、会务费等日常费用 2,669,499.47 5,095,182.88

售后服务 3,640,756.97 1,223,960.20

其它 189,700.87 3,307,606.55

合计 22,281,945.61 24,977,596.21

42. 管理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 33,949,451.09 30,664,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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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办公费、差旅费、会务费等日常费用 7,902,048.02 9,837,472.31

折旧及摊销 3,419,664.50 6,527,838.52

业务费用 724,896.74 1,157,219.17

技术开发费 17,388,876.63 14,087,610.39

水资源费等税费 2,042,759.90 1,612,198.29

证券及中介机构费用 4,782,692.09 1,909,078.46

资产修理及维护费 30,271.00 465,116.41

董事会费 22,707.00 704,349.00

劳动保护费 934,110.26 202,958.00

规划设计费 1,301,400.00

其他 1,779,110.74 1,904,844.58

合计 74,277,987.97 69,073,081.08

注:董事会费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减少 681,642.00 元,降幅为 96.78%,主要原

因系根据会计核算要求,本年董事津贴在职工薪酬中核算。

43. 财务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 311,649,015.00 325,123,068.46

减:利息收入 7,487,510.60 13,831,440.60

加:担保费支出 12,993,300.00 14,440,000.00

加:贴现息支出 351,399.16

加:其他支出 145,937.61 38,496,281.79

合计 317,652,141.17 364,227,909.65

注 1:交大光芒公司本年收到成都市高新区财政贷款贴息 112,000.00 元,根据《成都

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成办发[2007]57 号)的要求冲减当年利

息支出。

注 2:本年担保费支出主要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二)、4.注 1 所述。

44.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坏账损失 13,786,533.69 11,298,238.4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19,997.20 2,389,425.23

合计 14,506,530.89 13,687,6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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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5. 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739,026,352.09 3,357,960,988.6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40,544,227.89 176,238,081.42

理财产品收益 10,652,054.79

合计 3,879,570,579.98 3,544,851,124.85

46.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000.00 8,00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8,000.00 8,000.0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政府补助 5,487,190.46 14,831,552.33 519,900.00

其他 2,297,187.86 3,116,290.77 2,297,187.86

合计 7,792,378.32 17,947,843.10 2,825,087.86

注:本年其他项目主要系田湾河公司遭遇泥石流灾害后收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

川分公司的保险赔款 198.00 万元。

(2)政府补助明细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来源和依据

与收益相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软件增值税返还 4,967,290.46 11,495,144.62 与收益相关

税[2000]25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

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92 号)

四川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

息化委(川财建[2014]126

锅炉环保技改工

422,500.00 号);四川省财政厅(川财 与资产相关

程补助

建[2015]34 号),递延收益

摊销转入

成都高新区推进

“三次创业”支持

成都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环保局拨付

企业加快发展的

政策—体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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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来源和依据

与收益相关

成都市著作版权 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2,400.00 与收益相关

资助费 局拨付

成都市科技局专

10,000.00 成都市科技局拨付 与收益相关

利资助金

2014 年工业企业

20,000.00 犍为县财政局拨付 与收益相关

发展奖励

乐山市经信委机

35,000.00 犍为县财政局拨付 与收益相关

关工业奖励

犍为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嘉

收到的即征即退

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源

煤矸石综合利用 2,478,607.71 与收益相关

综合利用享受增值税即征

增值税减免额

即退 50%政策的批复》

成都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科技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川省 2011 年科 21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局拨付

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二批拨款

成都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科技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四川省重 科技局拨付

点新产品经费

成都市工业和信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息化企业提升技 179,200.00 与收益相关

经贸发展局拨付

术水平项目

高新区“国家科技

进步二等奖”、成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0,000.00 与收益相关

都市科技进步三 科技局拨付

等奖”

经信局奖励资金 50,000.00 犍为县财政局拨付 与收益相关

其他 58,6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5,487,190.46 14,831,552.33

47. 营业外支出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7,349.9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7,349.9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对外捐赠 760,855.50 760,855.50

其他 100,345.20 577,955.92 100,345.20

合计 861,200.70 685,305.86 861,2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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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8.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当年所得税费用 42,896,490.67 42,049,872.68

递延所得税费用 -6,637,759.03 -5,124,037.60

合计 36,258,731.64 36,925,835.0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本期合并利润总额 3,955,706,198.6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988,926,549.6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4,762,786.8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68,787.6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969,892,644.9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877,530.2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1,816,129.03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974,833.23

所得税费用 36,258,731.64

注:非应税收入的影响主要系未确认因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影响。

49.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本附注“六、35 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50.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 1,434,208.18 4,308,615.98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97,400.00 857,800.00

利息收入 7,675,593.93 13,643,357.27

收回保函保证金 3,851,037.59 3,344,940.53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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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收到保险公司赔款 2,114,223.24 3,100,000.00

代收代支往来款 17,260.15 317,842.72

收到专项应付款 258,301.89 1,996,377.36

收到备用金等 432,932.82 1,283,953.23

收到质保金 887,035.31

合计 15,880,957.80 29,739,922.4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办公费、差旅费、会务费等日常费用 13,248,056.89 14,178,330.51

技术开发费等 7,094,812.55 7,255,309.02

其他费用 5,497,882.16 5,137,871.33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协会费、接待投资

4,341,814.34 1,726,830.50

者费用、中介机构费等

业务费 3,228,542.88 3,467,724.82

支付投标保证金、备用金等 8,707,529.34 626,200.00

财务费用的手续费 145,937.61 341,496.20

捐赠支出 760,855.50

代收代支款项 427,443.55

合计 43,452,874.82 32,733,762.38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收到新光硅业公司往来款 1,381,766.80 16,996,931.00

收到新光工程公司往来款 1,699,655.8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380,000.00

合计 4,761,766.80 18,696,586.81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支付新光硅业公司往来款 39,069,143.45

支付新光工程公司往来款 2,509,752.69 6,096,668.78

合计 2,509,752.69 45,165,812.23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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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财政贴息收入 112,000.00 121,000.00

川投集团往来款 30,9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397,809.16

收到的其他 489,962.88

合计 34,949,772.04 121,000.00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贷款担保费 12,993,300.00 14,44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435,186.16

合计 12,993,300.00 16,875,186.16

(2)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919,447,466.97 3,550,062,639.15

加:资产减值准备 14,506,530.89 13,687,663.7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207,947,052.31 203,356,577.12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216,444.08 1,197,135.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271,594.16 12,214,368.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8,000.00 4,761.29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2,588.6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24,642,315.00 376,850,210.6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879,570,579.98 -3,544,851,124.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637,759.03 -5,124,037.6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1,560,303.18 13,250,986.9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7,258,806.46 -81,408,916.9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9,264,864.92 17,435,570.47

其他 -35,203,885.31 -20,473,941.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8,165,423.81 536,304,481.1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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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330,398,164.53 803,643,705.51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803,643,705.51 558,837,009.09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3,245,540.98 244,806,696.42

注:本项目中的其他系本集团向国电大渡河公司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以及四川大

渡河公司的借款利息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现金 330,398,164.53 803,643,705.51

其中:库存现金 293,909.14 553,180.5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30,104,255.39 803,090,525.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年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330,398,164.53 803,643,705.5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注:本项目年末余额与货币资金差异为使用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详见本附注六、1

所述。

5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985,629.6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

固定资产 8,430,073.26 用于银行借款抵押担保

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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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企业合

并中取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被合并方名称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得的权 依据

益比例

川投电力公司 100.00 属于被同一大股东控制 2015.1.16 收购款支付日

(续上表)

合并当年年初至 合并当年年初至

比较期间合并方 比较期间合并方

被合并方名称 合并日被合并方 合并日被合并方

的收入 的净利润

的收入 的净利润

川投电力公司 165,905.75 -144,995.25 4,325,400.00 29,190,664.39

(2)合并成本

项目 川投电力公司

现金 495,569,000.00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账面价值

或有对价

合并成本合计 495,569,000.00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川投电力公司

项目

合并日 上年年末

资产: 534,807,244.23 535,051,454.06

货币资金 34,011,513.29 34,421,628.87

应收利息 2,817,724.09 2,651,818.34

其他应收款 103,040,000.00 103,04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3,932,520.46 373,932,520.46

长期股权投资 17,640,196.74 17,640,196.74

固定资产 118,662.16 118,662.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46,627.49 3,246,627.49

负债: 83,686,385.97 83,785,600.55

应付款项 28,446,442.37 28,545,656.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239,943.60 55,239,943.60

净资产 451,120,858.26 451,265,853.51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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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川投电力公司

项目

合并日 上年年末

取得的净资产 451,120,858.26 451,265,853.51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一级子公司:

田湾河公司 石棉县 石棉县 水电开发 8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嘉阳电力公司 犍为县 犍为县 火力发电 95.00 5.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交大光芒公司 国内 成都高新区 软件开发 5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投资与资产

川投电力公司 成都市 成都市锦江区 10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管理

天彭电力公司 彭州市 彭州市 水力发电 95.00 5.00 其他方式

二级子公司:

仁宗海公司 康定县 康定县 水力发电 100.00 新设

景达公司 石棉县 石棉县 后勤服务 100.00 新设

注:本公司拥有交大光芒公司 50%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交大光芒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人事均由本公司控制,本公司对交大光芒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 本年归属于少数 本年向少数股东 年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田湾河公司 20% 36,954,891.90 25,000,000.00 280,222,398.80

交大光芒公司 50% 9,576,596.26 4,500,000.00 85,798,2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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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子公司

名称 流动 非流 资产 流动 非流 负债 流动 非流 资产 流动 非流 负债

资产 动资产 合计 负债 动负债 合计 资产 动资产 合计 负债 动负债 合计

田湾河

25,193.72 353,030.31 378,224.03 104,512.83 138,000.00 242,512.83 27,868.79 370,349.67 398,218.47 110,484.71 158,000.00 268,484.71

公司

交大光

32,048.76 3,785.92 35,834.68 18,132.67 542.36 18,675.03 32,806.18 3,633.68 36,439.86 20,095.89 199.64 20,295.53

芒公司

(续上表)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田湾河公司 69,897.78 18,477.45 18,477.45 63,733.93 71,725.84 18,534.41 18,534.41 50,797.50

交大光芒公司 21,126.19 1,915.32 1,915.32 -412.25 19,705.47 1,378.45 1,378.45 3,6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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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情况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原对天彭电力公司和嘉阳电力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 95%,2015 年 1 月本公

司收购了受母公司川投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川投电力公司后,由于川投电力公司分别对

天彭电力公司和嘉阳电力公司持有 5%的股份,因此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天彭电力公

司和嘉阳电力公司的实质持股比例为 100%。

(2)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对权益的影响

项目 天彭电力公司 嘉阳电力公司 合计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9,145,753.18 8,494,443.56 17,640,196.74

购买成本对价合计 9,145,753.18 8,494,443.56 17,640,196.74

减: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

8,140,080.88 7,006,407.90 15,146,488.78

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1,005,672.30 1,488,035.66 2,493,707.96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1,005,672.30 1,488,035.66 2,493,707.96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注:川投电力公司持有天彭电力公司和嘉阳电力公司各 5%股权的账面投资价值

为 17,640,196.74 元,本公司收购川投电力公司 100%股权后,原对应计入少数股东权

益的 15,146,488.78 元不再计入少数股东权益,差额部分 2,493,707.96 元调整资本公积。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 主要 或联营企业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联营企业名称 经营地 投资的会计

直接 间接 处理方法

雅砻江公司 四川省内 成都市 水电开发和销售 48.00 权益法核算

光纤、光缆生产和销

长飞四川 峨眉山市 峨眉山市 49.00 权益法核算

新光硅业公司 乐山市 乐山市 多晶硅开发、生产 34.14 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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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重要的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3) 重要的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项目

雅砻江公司 长飞四川 雅砻江公司 长飞四川

流动资产: 3,099,267,102.46 225,001,184.82 5,069,422,159.61 178,883,089.9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065,324,689.76 3,420,529,885.16 26,676,921.95

非流动资产 125,129,966,748.67 47,783,695.44 118,315,682,536.50 38,877,219.66

资产合计 128,229,233,851.13 272,784,880.26 123,385,104,696.11 217,760,309.56

流动负债: 23,125,913,158.52 145,731,998.33 21,984,392,594.15 119,409,385.76

非流动负债 70,971,519,859.16 20,000,000.00 73,896,844,482.02

负债合计 94,097,433,017.68 165,731,998.33 95,881,237,076.17 119,409,385.76

少数股东权益 22,782,507.85 22,998,064.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4,109,018,325.60 107,052,881.93 27,480,869,555.24 98,350,923.8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6,372,328,796.29 52,455,912.15 13,190,817,386.52 48,191,952.66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6,928,628,476.04 52,039,422.80 13,747,117,066.27 47,775,463.11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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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项目

雅砻江公司 长飞四川 雅砻江公司 长飞四川

营业收入 16,723,818,978.41 476,852,517.61 15,572,325,115.75 387,487,784.58

财务费用 4,387,794,854.67 1,861,469.22 4,506,347,561.19 1,462,207.78

所得税费用 313,057,346.26 2,168,554.83 122,384,486.47 -1,041,435.55

净利润 7,779,658,011.20 11,436,187.13 6,987,680,873.59 10,126,775.5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184,977.85 774,631.15

综合收益总额 7,779,842,989.05 11,436,187.13 6,988,455,504.74 10,126,775.59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2,952,000,000.00 1,339,772.00 1,296,000,000.00 1,692,852.00

注:新光硅业公司于 2014 年底经乐山中院裁定破产。目前,新光硅业公司正进行破产清算,相关财务资料已由乐山中院指定的清算管理人接

管,无法获取其财务数据。由于本集团对其长期投资已于 2013 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公司破产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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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

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

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

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

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

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

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

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无。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

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

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15年12月31日,

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33.10亿元;人民

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0.30亿元;以及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公司债券17亿元。

(3)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主业电力开发目前以政策定价销售电力产品,可能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的影

响。

2、信用风险

于2015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

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

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

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

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

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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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

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

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

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

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 对本公司的持 对本公司的表决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名称 股比例(%) 权比例(%)

川投集团 四川成都 投资企业 5,520,589,895.15 50.61 50.61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川投集团 5,520,589,895.15 5,520,589,895.15

(3) 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年末比例 年初比例

川投集团 2,227,883,609 1,087,397,021 50.61 49.40

2.子公司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八、3、(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相关内容。

4.其他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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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下简称嘉阳集团公司)

四川佳友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下简称佳友物业公司)

四川新光多晶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新光硅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以下简称新光工程公司)

(二) 关联交易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购买原煤 107,356,522.06 111,357,363.53

嘉阳集团公司

维护检修服务 - 547,490.00

佳友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965,008.12 909,153.86

合计 108,321,530.18 112,814,007.39

注 1:本年度,嘉阳电力公司与嘉阳集团公司签订了 2015 年煤炭供销合同。双方约

定:嘉阳集团公司本年向嘉阳电力公司提供发电所需低热值原煤 66 万吨,结算价格以基

低位发热量 2,950 大卡/公斤燃煤,到嘉阳电力公司煤坪的到货价 243.53 元/吨(含税价)

为基础价格结算。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有调整,执行新的税收政策。基低

位发热量每超过 100 大卡/公斤(实测热值计算),每吨增加 8.93 元(含税价),基低位

发热量每降低 100 大卡/公斤(实测热值计算),每吨减少 8.93 元(含税价);对基低位

发热量低于 2,950 大卡/公斤部分,嘉阳电力公司有权拒付煤款。上述煤价从 2015 年 4 月

25 日起执行到 2015 年 12 月 24 日止,201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仍执行 2014

年交易煤价。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政府出台调增(减)煤炭价格或政府政策性调增煤炭

生产成本时,合同约定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嘉阳电力公司本年度实际向嘉阳集团

公司采购 43.19 万吨煤,煤款含税价 107,356,522.06 元。

注 2:本公司、田湾河公司、川投电力公司与佳友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佳

友物业公司向本公司、田湾河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交易定价为协议定价。

2. 关联受托管理情况

托管收 本年确

委托方 受托方 受托资 受托起

受托终止日 益定价 认的托

名称 名称 产类型 始日

依据 管收益

至川投集团通过合法方式将标

因 托 管

的股权注入本公司或不涉及关

2011 年 业 务 实

股权 联关系的其他方之日止或本公

川投集团 本公司 6 月 28 际 发 生

托管 司转让其持有的新光硅业公司

日 或 支 出

34.14%的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实

的费用

质上解决了川投集团、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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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托管收 本年确

委托方 受托方 受托资 受托起

受托终止日 益定价 认的托

名称 名称 产类型 始日

依据 管收益

双方之间在多晶硅行业的潜在

同业竞争问题止。

注:2011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

川投集团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同意本公司托管控股股东川投

集团持有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四川硅业)35%股权。托管期限为自托

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川投集团通过合法方式将标的股权注入本集团或不涉及关联关系的

其他方之日止;或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新光硅业公司 34.14%的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实质上

解决了川投集团及本公司双方之间在多晶硅行业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止。托管期间,天威

四川硅业所产生的利润由川投集团享有;其对应的营业成本、费用、税赋及亏损等全部由

川投集团承担;该次股权托管川投集团向本公司支付的费用为因履行托管义务而实际支付

/发生的费用;该费用由川投集团直接承担或实报实销并按年度支付给本公司。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因天威四川硅业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5)新津民破(预)字第 1 号],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

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2015)新津民破字第 1 号]和《决定书》[(2015)新津民破字

第 1-1 号],裁定受理天威四川硅业的控股股东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变电气)对天威四川硅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

[(2015)新津民破字第 1-2 号],正式宣告天威四川硅业破产。

3. 关联出租情况

本年确认的 上年确认的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收益 租赁收益

本公司 办公楼 747,432.00 1,096,104.80

川投集团 田湾河公司 办公楼 3,416,484.74 3,181,925.58

川投电力公司 办公楼 124,639.20 128,452.80

本公司、田湾河公司、川投电力公司与川投集团签订租赁协议,由川投集团向本公司、

田湾河公司出租办公场地,该交易定价为协议定价。

4. 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川投集团[注 1] 田湾河公司 158,000.00 2004 年 2025 年 否

本公司[注 2] 天彭电力公司 - 2008 年 2018 年 是

注 1:2004 年 5 月 20 日、2005 年 2 月 2 日,田湾河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华支行(以下简称新华建行)分别签订了金额为 20.00 亿元和 12.00 亿的人民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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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借款合同。借款用途:用于田湾河梯级水电站的开发;借款期限分别为 19 年和 18 年,分

别自 2004 年-2023 年和 2005 年-2023 年;合同下的借款分次发放,每次发放前双方签订《用

款协议》。该项借款由川投集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四川投资服务

经营公司联合担保,并从 2010 年 1 月起,川投集团每年按其为田湾河公司所提供银行借

款担保实际余额的 1%收取担保费。截至本年年末,田湾河公司在新华建行实际借款余额

为 15.80 亿元,本年共发生担保费用 12,993,300.00 元。

注 2: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天彭电力公司向中行彭

州支行、中信银行成都武成支行申请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

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2008 年,天彭电力公司与中行彭州支行签订编号为 2008 年中银

彭贷字第 021 号《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贷款额度为 5,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96 个月。

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天彭电力公司实际借款余额为 200 万元,本年天彭电力公司

已全部归还借款。截至本年年末,本公司担保已解除。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贷款金额

关联方名称 拆入/拆出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万元)

50,000.00 2011-5-25 2017-5-24

21,800.00 2011-6-30 2017-6-29

川投集团[注 1] 拆入 委托贷款

20,000.00 2011-7-22 2017-7-21

18,200.00 2011-7-28 2017-6-30

川投集团[注 2] 拆入 10,000.00 2014-6-11 2015-6-10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3] 拆入 10,000.00 2014-6-19 2015-6-18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4] 拆入 10,000.00 2014-11-06 2015-11-05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5] 拆入 18,000.00 2014-11-21 2015-11-20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6] 拆入 15,000.00 2015-6-10 2016-6-9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7] 拆入 10,000.00 2015-6-15 2016-6-14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8] 拆入 10,000.00 2015-6-19 2016-6-18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9] 拆入 10,000.00 2015-11-10 2016-11-9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10] 拆入 10,000.00 2015-11-17 2016-11-16 委托贷款

川投集团[注 11] 拆入 8,000.00 2015-11-24 2016-11-23 委托贷款

拆出 10,000.00 2012-6-18 2013-6-17 委托贷款

拆出 2,495.26 2013-2-5 2014-2-4

委托贷款

新光硅业公司 拆出 2,500.00 2013-6-18 2014-6-17

[注 12]、[注 13]、[注

14] 拆出 8,500.00 2013-9-18 2014-9-17

拆出 1,500.00 2013-10-23 2014-10-22 委托贷款

拆出 5,000.00 2013-12-20 2014-12-19

7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1:2011年本公司与川投集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四份委托

贷款单项协议,总金额为110,000万元;该协议规定前3年为无息贷款,超过3年期后的贷

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并支付利息。上述委托贷款合同经本公司2011

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本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提案报告》,根据会

议决议,本公司、川投集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于2014年6月24日在成都

签订了《委托贷款业务补充协议》。本公司向川投集团的110,000万元委托贷款按人民银

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本年共发生利息费用67,394,038.89 元。

注 2:2014 年 6 月 11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向川投集团借款 10,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建川委贷(2014)58 号),借款

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2015 年 6 月 10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田湾河公司于本年到期日归还了该笔委托借款并支付委托贷款利息 2,683,333.33 元

注 3:2014 年 6 月 19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向川投集团借款 10,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建川委贷(2014)58 号),借款

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1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田湾河公司于本年到期日归还了该笔委托借款并支付委托贷款利息 2,800,000.00 元

注 4:2014 年 11 月 6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向川投集团借款 10,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HET0510870000201400518 号),

借款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田湾河公司于本年到期日归还了该笔委托借款并支付委托贷款利息

5,133,333.33 元。

注 5:2014 年 11 月 21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

行向川投集团公司借款 18,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HET0510870000201400531

号),借款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田湾河公司于本年到期日归还了该笔委托借款并支付委托贷款利息

9,623,333.33 元。

注 6:2015 年 6 月 10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向川投集团公司借款 15,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HET0510870000201500274 号

),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2016 年 6 月 9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截至本年年末,借款余额为 15,000 万元,此笔借款本年共发生利息费用

4,356,250.00 元。

注 7:2015 年 6 月 15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7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向川投集团公司借款 10,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HET0510870000201500283)

,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截至本年年末,借款余额为 10,000 万元,此笔借款本年共发生利息费用

2,833,333.33 元。

注 8:2015 年 6 月 19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向川投集团公司借款 10,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HET0510870000201500291)

,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6 年 6 月 18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截至本年年末,借款余额为 10,000 万元,此笔借款本年共发生利息费用

2,776,666.67 元。

注 9:2015 年 11 月 10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

行向川投集团公司借款 10,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HET0510870000201500516

),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9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截至本年年末,借款余额为 10,000 万元,此笔借款本年共发生利息费

用 543,750.00 元。

注 10:2015 年 11 月 17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

行向川投集团公司借款 10,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HET0510870000201500506

),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截至本年年末,借款余额为 10,000 万元,此笔借款本年共发生利息费

用 628,333.33 元。

注 11:2015 年 11 月 24 日,田湾河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

行向川投集团公司借款 8,000 万元,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HET0510870000201500539

),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3 日,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截至本年年末,借款余额为 8,000 万元,此笔借款本年共发生利息费用

367,333.33 元。

注12:经本公司八届十二次和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向联营企业新光硅

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9,000万元。2012年本公司与新光硅业公司、建行新华支行签订了两

份委托贷款单项协议,总金额1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执行,新光硅业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截止到2013

年年末,以上委托贷款累计放款14,000万元,2013年新光硅业公司归还4,000万元,截至本

年年末,该笔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0,000万元。

注13:根据上段提及的本公司八届十二次和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2013年本公司与

新光硅业公司、交行四川省分行签订了两份委托贷款协议,总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

为1年,借款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2013年实际发款5,000万元,新光硅业公司

以机器设备、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担保。2014年,新光硅业

8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银行为保障本公司利益,从新光硅业公司账户扣收委托贷款本金

47,370,00元,截至本年年末,该笔委托贷款的余额为49,952,630.00元。

注14:经本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再次向新光硅业公司提供15,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委贷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债务、

支付银行利息。本公司与新光硅业公司、中国银行成都锦江支行签订了两份委托贷款协议,

总金额为1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2013年实

际发款15,000万元。新光硅业公司以机器设备、多晶硅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该项委

托贷款提供担保,新光工程公司以机器设备和存货作为抵押物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本年年末,该笔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5,000万元。

上述注12至注14的三笔委托贷款从时间来看均已逾期。因新光硅业公司连续几年经营

恶化,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已于2014年末被乐山中院裁定进行破产清算。乐山

中院指定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已全面接管新光硅业公司全部资产。委托贷款设置的抵押资产

已处于法院查封中,资产实物状况受到法院监管,本公司判断抵押资产不存在大幅减少及

受损情况。年末,本公司对委贷抵押资产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虽然委贷抵押资产因废材

价格的变动存在一定的价值波动,但根据目前新光硅业公司债权申报情况判断,本公司上

述委托贷款的总体受偿金额预计与2014年度的判断差异不大,本年不进一步计提委托贷款

减值准备。目前新光硅业公司正在破产清算中,上述委托贷款余额能否最终收回只有待破

产清算工作完成后方可确定。

6.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万元)

项目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薪酬合计 119.90 112.70

(三) 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应收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川投集团 962,036.01 48,101.80 31,735,192.46 39,259.62

其他应收款 佳友物业公司 220.00 11.00 220.00 11.00

合计 962,256.01 48,112.80 31,735,412.46 39,270.62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账款 嘉阳集团公司 44,141,865.97 41,979,868.43

应付股利 川投集团 26,519,238.91 26,519,238.91

其他应付款 新光硅业公司 174,892.78 174,892.78

81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新光工程公司 2,255,466.35 3,999,152.83

其他应付款 川投集团 15,816.54 137,556.05

合计 73,107,280.55 72,810,709.00

十一、 或有事项

1、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本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关联方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二)、4。

2、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本年年末,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 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 2016 年 4 月 6 日本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 4,402,140,48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70 元(含税),分配现金总额

为 1,188,577,929.60 元(含税),不送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2、除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止本审计报告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

本年度本集团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的情形。

2、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电力业务,包括:田湾河公司、天彭电力公司、嘉阳电力公司。

2)本集团除电力业务外,其余均确定为其他业务范围。

(2)本年度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目 电力业务 从投资的电力行业 其他 抵销 合计

取得的投资收益

主营业

865,816,765.03 211,261,906.29 1,077,078,671.32

务收入

8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电力业务 从投资的电力行业 其他 抵销 合计

取得的投资收益

主营业

479,251,263.49 125,833,787.79 605,085,051.28

务成本

净利润 179,495,348.96 3,973,966,848.29 -129,514,730.28 104,500,000.00 3,919,447,466.97

3、本公司联营企业新光硅业公司连续发生巨额亏损,财务状况严重恶化。2014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收到乐山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14 乐民破字第 2-2 号),正式宣告新

光硅业破产,新光硅业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止审计报告日,新光硅业公司破产

清算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4、本集团重要联营企业雅砻江公司销售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率为 17%。依据财政

部发布的《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 号),装机容量超过

100 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本年雅砻江公司实际发生增值税存量抵税 17,788.67 万元和增值税即征即退 130,298.85 万

元,合计 148,087.52 万元计入雅砻江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年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

70,989.49 100.00 3,549.47 5.00 67,440.02

组合小计 70,989.49 100.00 3,549.47 5.00 67,440.0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合计 70,989.49 — 3,549.47 — 67,4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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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续上表)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单位组

500,000.00 44.64 500,000.00

合并范围外单位组

620,006.11 55.36 31,000.30 5.00 589,005.81

组合小计 1,120,006.11 100.00 31,000.30 2.77 1,089,005.8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合计 1,120,006.11 — 31,000.30 — 1,089,005.81

注: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93.81%,主要原因系本年收回交大光芒公

司担保费以及收到中登公司债转股兑付余款所致。

1)组合中,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金额

余额百分比组合 70,989.49 5 3,549.47

合计 70,989.49 — 3,549.47

(2) 本年度计提、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为 27,450.83 元。

(3) 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预付服务费 489,962.88

备用金 24,776.72 45,400.00

安全风险押金 35,000.00 35,000.00

其他 11,212.77 49,643.23

应收担保费 500,000.00

合计 70,989.49 1,120,006.11

84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年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年末余额

比例(%)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风险抵押金 35,000.00 5 年以上 49.30 1,750.00

代扣个人保险 代扣代缴款项 11,212.77 1 年以内 15.79 560.64

刘力志 备用金 19,376.72 2 年以内 27.30 968.83

邓锦生 备用金 5,400.00 1 年以内 7.61 270.00

合计 70,989.49 100.00 3,549.47

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407,544,195.66 1,407,544,195.6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7,233,476,964.22 252,809,065.38 16,980,667,898.84

合计 18,641,021,159.88 252,809,065.38 18,388,212,094.50

(续上表)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956,278,342.15 956,278,342.1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4,047,701,594.76 252,809,065.38 13,794,892,529.38

合计 15,003,979,936.91 252,809,065.38 14,751,170,8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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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田湾河公司 669,600,000.00 669,600,000.00

天彭电力公司 142,500,000.00 142,500,000.00

嘉阳电力公司 143,278,705.72 143,278,705.72

交大光芒公司 899,636.43 899,636.43

川投电力公司 451,265,853.51 451,265,853.51

合计 956,278,342.15 451,265,853.51 1,407,544,195.66

(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其他 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 宣告发放现金股 其 年末余额

追加投资 权益 减值 年末余额

投资 投资损益 益调整 利或利润 他

变动 准备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长飞四川 47,775,463.11 5,603,731.69 1,339,772.00 52,039,422.80

新光硅业公司 252,809,065.38 252,809,065.38 252,809,065.38

雅砻江公司 13,747,117,066.27 2,400,000,000.00 3,733,422,620.40 88,789.37 2,952,000,000.00 16,928,628,476.04

合计 14,047,701,594.76 2,400,000,000.00 3,739,026,352.09 88,789.37 2,953,339,772.00 17,233,476,964.22 252,809,0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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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04,500,000.00 118,177,975.77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739,026,352.09 3,357,960,988.6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21,900,000.00 149,200,000.00

理财产品收益 10,652,054.79

合计 3,965,426,352.09 3,635,991,019.20

十六、 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营性损益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本年度非经营性损益如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000.00 -107,349.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19,900.00 857,8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4,266,842.56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629,841.52 -2,389,425.23

减值准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144,995.25 29,190,664.39

期净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3,516,666.66 17,483,333.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35,987.16 2,538,334.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2,000.00 121,000.00

小计 39,084,559.61 47,694,357.40

所得税影响额 1,408,993.72 582,681.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4,166.76 395,533.39

合计 37,351,399.13 46,716,142.08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集团本年度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

收益率(%)

87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6 0.8798 0.87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2.44 0.8713 0.8713

股东的净利润

88

89

90

91

92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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