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医疗 编号:2016-021 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1 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了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上海哲
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珲金融”)的相关情况。该文称:1、“运盛医疗收购 10%哲珲金融股
权的代价并不低。根据 3 月 29 日收购资产公告,运盛医疗出资 2900 万元收购自然人郭虹持有的哲珲金融
10%股权,但对应净资产仅为 252.17 万元。”2、“运盛医疗此前公告收购 10%股权的上海哲珲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亦与卷入风波的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及郎咸平父子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媒体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说明。
一、传闻简述
(一)2016 年 4 月 7 日,《21 世纪经济报道》刊发了题为《运盛医疗购互金平台疑“踩雷” 或涉快鹿
集团风波》,文章称:
1、运盛医疗出资 2900 万元收购自然人郭虹持有的哲珲金融 10%股权,但对应净资产仅为 252.17 万元。
2、运盛医疗此前公告收购 10%股权的上海哲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哲珲金融),亦与卷入风波
的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及郎咸平父子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得悉后高度重视,特针对报道的内容进行了调查与核实。
二、澄清声明
(一)公司此项投资是为了充分利用了公司的信息化平台及大健康医疗资源,为一步挖掘大健康金融
平台,包括支付平台、大健康供应链金融和大健康消费型金融等提供途径。
(二)报道中称“运盛医疗出资 2900 万元收购自然人郭虹持有的哲珲金融 10%股权,但对应净资产仅
为 252.17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出具的中联评咨字[2016]第 272 号估值报告,
本次估值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估值的基本思路是以企业提供的报表为
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计算出哲珲金融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 29170 万元人民币(详情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运盛医疗拟受让上海哲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所涉及的上海哲珲金融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估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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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医疗 编号:2016-021 号
(三)哲珲金融向本公司出具说明称:
“上海哲珲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哲珲金融)主要经营模式包括:1.基于上市公司、央企、供应
链业务。 2、个人创业的车辆消费信贷。3.有抵押的经营性贷款。
哲珲金融坚守平台信息中介的原则,不提供平台担保而是由资产品种所对应的风险保障措施来保障资
金安全。平台前期与多家担保公司合作,其中曾与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已经顺利解
保。目前,公司产品采用 DCQS 风控系统对现有平台资产进行有效的设计、约束和快速处理,平台资产无坏
账出现,经营正常。
哲珲金融一直严格控制成本但由于前期系统处于研发中,成本居高不下,造成前两年业绩亏损。目前,
公司系统已经研发完毕,处于稳定运行当中,人才成本也在合理控制范围内,公司有望在 2016 年盈利。”
(四)哲珲金融及郭虹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承诺人:郭虹,公民身份证号码:321084197310111545
上海哲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0141000027270
承诺人郭虹,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与贵司签署了关于上海哲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
珲金融”)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价人民币 2900 万元,将其持有的哲珲金融 10%股权转让给贵司。
因近期有媒体报道:《运盛医疗购互金平台疑“踩雷”或涉快鹿集团风波》。外界质疑哲珲金融与上海
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合作,推断哲珲金融是快鹿投资集团关联公司,而目前上海快鹿投资
集团及关联企业则可能涉及兑付危机。
鉴于此,承诺人郭虹及哲珲金融特向贵司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承诺人不存在未向贵司披露的、与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及其相关企业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哲珲金融与
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及其相关企业无任何资金往来。
2、承诺人不存在未向贵司披露的、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及其相关企业之债务,或可能为上海快鹿投资
集团及其相关企业承担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的情形。
3、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郭虹应在相关事实发生或被证实之日起五日内,以自有合法资金购
买贵司届时所持有的哲珲金融全部股权,收购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2900 万元,以及以人民币 2900 万元为基
数、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至承诺人郭虹实际付款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利息。
4、如发生上述承诺人郭虹收购贵司所持哲珲金融股权之情形,包括贵司本次收购哲珲金融 10%股权,
以及承诺人郭虹届时收购贵司所持哲珲金融股权所产生的各方应缴税、费,由承诺人郭虹及哲珲金融连带
承担。
5、本承诺函经承诺人签署后生效。除非经贵司同意解除其效力,本承诺函始终且持续有效。”
(四)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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