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达意隆
股 票 代 码: 002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联 系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锦绣北街 2 号
一致行动人: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 4 号楼-1 层地下一层商业 B015
联 系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 5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声 明
一、经一致行动人书面授权,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
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达意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目 录
声 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1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2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1
第九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32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3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2
财务顾问声明................................................................................................................................. 44
附 表: .......................................................................................................................................... 45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指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乐丰投资
凤凰财鑫/一致行动人 指 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在
达意隆/上市公司 指
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2209
凤凰财鑫投资 指 北京凤凰财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凤凰财富集团 指 北京凤凰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凤凰创新投资 指 北京凤凰财富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凤凰投资管理 指 北京凤凰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在深交所
华声股份 指
上市,股票代码:002670
凤凰财智 指 北京凤凰财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凤凰资产管理 指 北京凤凰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凤凰成长投资 指 北京凤凰财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凤凰祥瑞 指 北京凤凰祥瑞互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凤凰咨询 指 北京凤凰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前海发展 指 深圳前海财智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前海远大 指 深圳前海财智远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GP 指 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LP 指 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
指《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指
海分所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张颂明于 2016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年 4 月 6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张颂明收购其
持有的达意隆 22,200,000 股股份(占达意隆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总额的 11.37%),与一致行动人北京凤凰财
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上市公
3
司股权达到 21.00%,并成为达意隆控股股东的
事项
财务顾问/国盛证券 指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丰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控股)
注册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杜力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8A4H3R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锦绣北街 2 号
通讯方式 18986001746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乐丰投资的股权控制情况如下:
杜力 张巍
80% 20%
北京凤凰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北京凤凰财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乾阳科技有限公司
90% 10%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5
1、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凤凰财鑫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 4 号楼-1 层地下一层商业 B01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凤凰财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杜力为代表)
认缴出资额 150,0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442295620
成立日期 2015 年 05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05 月 19 日至 2025 年 05 月 18 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经营范围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私募基金名称: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60942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基金管理人:北京凤凰财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时间:2015 年 8 月 31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五号
通讯方式 010-84682298
凤凰财鑫目前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6
杜力 张巍
80% 20%
北京凤凰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北京凤凰财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同方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GP 0.00067% LP 99.99933%
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凤凰财鑫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经营场所
企业名称: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 4 号楼-1 层地下一层商业 B015
(2)合伙目的、经营范围
合伙目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3)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北京凤凰财鑫投资管理有
1 货币 2020-5-18
限公司
深圳同方知网科技有限公
150,000 货币 2020-5-18
司
合计 150,001 - -
(4)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①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凤凰财鑫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
7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凤凰财鑫投资之委派代表为杜力先生,执行
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更换其委派代表。
本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作出投资决策,本合伙企业对所投资的公
司行使股东权利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托代表全权处理,无需征得其他有
限合伙人的同意。
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
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
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③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在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
额上设定质押、担保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④本合伙企业不对外举债。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①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但合伙人另有约
定的除外。
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③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
人协商决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根据凤凰财鑫合伙协议的约定,其作出投资决策及对所投资的公司行使股东
权利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托代表全权处理,因此凤凰财鑫投资作为凤凰
财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凤凰财鑫的控制权。
凤凰财鑫投资为凤凰财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杜力、张巍合计持有凤凰财富
集团 100%的股权,且杜力、张巍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其在凤凰财富集
团、凤凰财鑫投资等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上保持一致,因此杜力、张巍为凤凰财
富集团、凤凰财鑫投资及凤凰财鑫的实际控制人。
8
乐丰投资的控股股东为凤凰财鑫投资,杜力、张巍为凤凰财鑫投资的实际控
制人,因此亦为乐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凤凰财鑫持有达意隆 9.63%的股份,基于乐丰投资及凤凰财鑫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乐丰投资与凤凰财鑫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
二、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凤凰财鑫投资的基本情况
凤凰财鑫投资持有乐丰投资 90%的出资份额,为其控股股东,同时凤凰财鑫
投资系凤凰财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凤凰财鑫投资的基
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北京凤凰财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 1 号院 15 号楼 3 层 2 单元 301 室-507 号
法定代表人 杜力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8018591302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税证字 110108330237668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3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2 月 3 日至 2035 年 2 月 2 日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凤凰财富集团出资 2,000 万,占比 100%。
(二)凤凰财富集团基本情况
凤凰财富集团为凤凰财鑫投资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凤凰财
富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北京凤凰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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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3 号 101 内 7 层 A703a
法定代表人 杜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27197255T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34 年 12 月 29 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经营范围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杜力持有 80%的股权,张巍持有 20%的股权。
三、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乐丰投资、凤凰财鑫的实际控制人为杜力、张巍,其基本情况如下:
杜力,男,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EMBA,曾任中能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现任华声股份董事长、凤凰财富集团、凤凰投资管理、凤凰财鑫投资执行
董事等职。身份证号码:32058219******823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五号。
张巍,男,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576.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华声股份副董事长及总经理。身份
证号码:13060419******093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
里屯西五街五号。
四、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杜力先生及张巍先生主要从
事以个人投资为主的天使投资、股权投资及相关管理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外,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
下: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执行 核心业务
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认缴出资 事务合伙人
(万元)
投资管理、
91110000327197255T 凤凰财富集团 5,000.00 杜力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110105015089167 凤凰资产管理 1,000.00 杜力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110105013564736 凤凰投资管理 1,000.00 杜力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110108018591302 凤凰财鑫投资 2,000.00 杜力
资产管理
110108018560237 凤凰咨询 1,000.00 杜力 投资咨询
投资管理、
110108018561287 凤凰创新投资 2,500.00 杜力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91110000348274846N 凤凰祥瑞 200,001.00 凤凰创新投资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9144030035912216XQ 前海发展 250,001.00 凤凰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91440300359116261W 前海远大 180,001.00 凤凰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110105018084594 凤凰财智 120,001.00 凤凰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110105013842105 凤凰成长投资 40,001.00 凤凰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杜力、张巍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涉及的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
下:
1、杜力所投资的企业及主营业务
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 注册资本/认缴 出资比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信用代码 出资(万元) (%)
股权投资、实业
西藏梅岭花开
投资及相关的投
540126200003230 投资合伙企业 15,500.00 6.45
资咨询和管理服
(有限合伙)
务
宁波梅花明世
实业投资、投资
330206000291184 投资合伙企业 30,000.00 3.33
管理、投资咨询
(有限合伙)
11
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 注册资本/认缴 出资比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信用代码 出资(万元) (%)
生物产业投资、
湖北中古生物
420100000422905 10,000.00 10.00 医药的开发与研
投资有限公司
究
北京青山基业 股权投资、实业
天使投资合伙 投资及相关的投
110105019639080 6,600.00 4.55
企业(有限合 资咨询和管理服
伙) 务
城市电网高压智
扬州新概念电
91321091731746949H 5,714.29 *注 1 能开关研发、生
气有限公司
产、销售
赤子城移动科
91110108666281259K 技(北京)股 5,352.90 *注 2 手机桌面研发
份有限公司
网络技术、计算
福建和茶网络
913501005550656687 1,190.48 8.00 机技术的研究、
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
厦门仙侠网络 计算机网络软件
9135020669993093XA 1,110.00 12.00
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及技术
医疗器械的生
江苏尼科医疗
320211000181301 1,052.63 3.80 产、研发、技术
器械有限公司
服务
低碳节能产业化
建筑的设计与开
华建耐尔特
发,传统建筑节
911101055825269841 (北京)低碳 1,000.00 4.08
能改造,低碳节
科技有限公司
能技术咨询,低
碳节能技术培训
上海极贝网络
310114002715157 110.50 5.00 手游研发
科技有限公司
*注 1:杜力持股 3.00%、张巍持股 4.50%、凤凰成长投资持股 15.00%。
*注 2:杜力持股 8.49%、凤凰祥瑞持股 5.49%。
2、凤凰成长投资所投资的企业及主营业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 投资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社会信用代码 业名称 (万元) (%)
生产经营片剂、硬胶
深圳翰宇药业
囊剂、颗粒剂、小容
440301103008894 股份有限公司 89,001.64 0.069
量注射剂、冻干粉针
(300199.SZ)
剂、原料药
力博重工科技 带式传送机及设备
370924228005510 11,961.72 6.67
股份有限公司 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91610132775927020Q 合容电气股份 7,450.00 9.80 高压并联电容器、集
12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 投资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社会信用代码 业名称 (万元) (%)
有限公司 合式高压并联电容
器、高低压无功补偿
装置、高低压无源滤
波装置、低压动态滤
波补偿装置、电动机
软起动和高低电压
开关柜等多种电力
产品
中科宇图天下
环境软件研发及相
91110105802963618A 科技股份有限 6,777.00 5.31
关技术开发服务
公司
高压智能开关的研
扬州新概念电
321091000006931 5,714.29 15.00 发、生产、销售和服
气有限公司
务
网络视频监控、网络
报警、数字家居、数
北京易家信息
字社区、移动控制、
91110108770448004L 科技股份有限 5,000.00 26.00
手机视频及应用系
公司
统平台研发、生产、
销售及服务
高速钢工具类的麻
花钻头、铣刀、丝锥
大连远东工具
210200000159413 3,693.02 1.94 等各类工业用高档
有限公司
切削刀具的生产及
销售
《美食与美
《美食与美酒》杂志
110105010785547 酒》杂志社有 54.55 41.00
的制作及营销
限公司
3、凤凰财智所投资的企业及主营业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 投资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名称 (万元) (%)
集研究开发、生产制造、
市场销售于一体的专业
440681400005369 华声股份 20,000.00 29.83
新型节能家用电器环保
配线组件制造企业
4、凤凰财鑫所投资的企业及主营业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 投资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名称 (万元) (%)
罐装生产线、全自动
440101000055312 达意隆 19,524.41 9.63 PET 瓶吹瓶机、二次包
装设备及代加工等
5、凤凰祥瑞所投资的企业及主营业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 投资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社会信用代码 业名称 (万元) (%)
91110108666281259K 赤子城移动科技 5,352.90 5.49% 手机桌面研发
13
(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快乐时代科
91110108097174727A 2,388.60 19.24% 互联网消费分期平台
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云江科技有
110108016411991 1,521.67 13.33% 互联网教育
限公司
华赢科技(北京)
110105018085355 173.61 20% 移动互联网终端服务
有限公司
北京众络科技有
110108017321336 125.00 20% 社交软件开发
限公司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营业务和财务数据
(一)乐丰投资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乐丰投资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投资咨
询等业务。乐丰投资系为本次交易而专门设立的公司,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成立
未满一个会计年度。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乐丰投资已实缴出资 49,395 万元。
凤凰财鑫投资为乐丰投资的控股股东,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3 日,主要从事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其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2-12 月的简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2-12 月
资产总额 6.00
负债总额 6.00
所有者权益 0
资产负债率 100.00%
利润总额 0
净利润 0
综合收益总额 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凤凰财鑫投资的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
(二)凤凰财鑫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凤凰财鑫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业务,
其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5-12 月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4
科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5-12 月
资产总额 499,947,548.45
负债总额 3,000.00
所有者权益 499,944,548.45
资产负债率 0.0006%
利润总额 -55,451.55
净利润 -55,451.55
综合收益总额 -55,451.5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最近 5 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乐丰投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要信息如下:
其他国家
身份证/ 长期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或地区的
护照号码 居住地
居留权
执行董事、总
杜力 男 32058219******8233 中国 北京 无
经理
张巍 监事 男 13060419******0936 中国 北京 无
凤凰财鑫的主要负责人简要信息如下:
其他国家
身份证/ 长期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或地区的
护照号码 居住地
居留权
凤凰财鑫的执
杜力 行事务合伙人 男 32058219******8233 中国 北京 无
委派代表
上述人员在最近 5 年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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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凤凰财鑫已持有达意隆 9.63%的股份外,乐丰投
资、凤凰财鑫以及二者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凤凰财鑫投资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乐丰投资及凤凰财鑫的实际控制人杜力、张巍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凤凰财智持
有华声股份 29.83%股份。
除以上情况外,乐丰投资、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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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利
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为上市公
司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达意隆主要从事液体包装机械的设计和制造业务,具体包括:灌装生产线、
全自动 PET 瓶吹瓶机、二次包装设备和代加工业务等。目前,受行业竞争加剧
和国内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情况疲软,盈利能力下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相关优质资源进行整合,并以此为契机实现
上市公司业务的转型和升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回报
广大股东。
二、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继续增持,乐丰投资、凤凰财鑫及其控股股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具
体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份锁定计划
乐丰投资、凤凰财鑫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各自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4 月 5 日,乐丰投资召开股东会,其全体股东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一)同意乐丰投资通过协议受让方式,以 22.25 元/股的价格,受让张颂明
持有的达意隆 22,200,000 股股份(占达意隆股本总额的 11.37%)。
(二)同意由乐丰投资法定代表人杜力先生以及杜力先生授权的相关人士,
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股份转让的有关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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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稳定控制权的主要措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为进一步稳定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之范围内采取如下措施: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限售的有关要求,并承诺自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深交
所、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限另有要求的,将根据该等要求执行锁定。
2、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后,不
排除将根据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及业务转型的规划在未来合适时间通过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巩固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尽快完成对
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改选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巩固及稳定对
于公司的管理及控制。
4、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张颂明先生已作出不谋
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之“一、本次权益变动
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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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乐丰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自张颂明处取得达意
隆 2,220 万股股份,占达意隆总股本的 11.37%。
本次权益变动前,乐丰投资未持有达意隆股份,凤凰财鑫持有达意隆 1,880
万股股份,占达意隆总股本的 9.63%,本次权益变动中乐丰投资与凤凰财鑫为一
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乐丰投资及凤凰财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1.00%的股份,
张颂明持有上市公司 19.55%的股份,乐丰投资及凤凰财鑫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张
颂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杜力、张巍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张颂明出
具了《关于不谋求达意隆控制权的承诺》,张颂明尊重杜力、张巍作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地位,承诺:“1、不会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也不会通过关联
方或者其它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不会通过与达意隆的
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征集投票权、接受投票权委托等方式谋求对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3、同意杜力、张巍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达意隆董事会、管理层进行调整,董事会调整之后,张颂明向达意隆提名的董事
人选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达意隆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票数量 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 股票数量 持股比例
张颂明 6,037.54 30.92% -2,220 3,817.54 19.55%
乐丰投资 - - +2,220 2,220.00 11.37%
凤凰财鑫 1,880.00 9.63% 0 1,880.00 9.63%
其他股东 11,606.87 59.45% 0 11,606.87 59.45%
合计 19,524.41 100.00% 0 19,524.41 1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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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由张颂明(甲方)与乐丰投资(乙方)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签署。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颂明持有达意隆 60,375,449 股股份,占达意隆总股本的
30.92%。本次交易的目标股份为张颂明持有的达意隆 22,200,000 股(标的股份),
占达意隆总股本的 11.37%。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
转让价格为每股 22.25 元,转让价款合计 49,395 万元。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安排如下:
乐丰投资应将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49,395 万元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
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张颂明的银行账户。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五)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
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六)过渡期间的善良经营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目标股份交割完成期间,甲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
使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上市公司、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的重大利益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对上市公司
或乙方的损失,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且保证上市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上市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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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及高管人员。
(八)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对本协议的影响
如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前一日,达意隆发生送股、分配现金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本协议项下拟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
每股价格相应调整。
(九)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不符合签署本协议的合法资格、标的股份存在质
押等权利限制且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解除、无法或拒绝按照约定价格和条件
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不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导致 2016 年 5 月 10 日之前
无法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构成甲方实质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标的股份转让
价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如果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主体的适格条件或主体资格
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交易惯例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无法出具《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与权益变动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交的必备文件、不按照约定价格
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不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导致 2016 年 5 月 10 日之前无
法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构成乙方实质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标的股份转让价
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应付
未付对价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 0.05%计算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实质违约外,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其他义务给守
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给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
四、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
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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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协议及就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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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资金总计 493,950,000.00 元,均来源于乐丰投资的自
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
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乐丰投资已实缴出资 49,395 万元,乐丰投资将依
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按时、足额支付本次股权收购款项。
具体支付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
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三)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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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
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经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提
议注入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互联网金融及其相关行业的优质资产,以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
良好回报。
如果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在优质资产注入后发生变更,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
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经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
资产方案,提议注入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如果上市公司进行
重大资产重组或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
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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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调整,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
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
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
应调整,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依法履行相
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是否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会暂无在未来 12 个
月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
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规定,上市公司目前的分红政
策主要如下:
1、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
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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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
的具体措施。公司若出现二级市场股份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亏损除外),公司可
考虑回购部分股份。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
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4、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6、公司应当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规划及期
间间隔等内容。
7、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1)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
分配预案,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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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制定差异化的现金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80%;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
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
说明原因,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表决。
8、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详细说明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以及
理由等情况。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
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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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
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
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乐丰投资及一致行
动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对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等进行调整的可能。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乐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
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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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达
意隆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保持独
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
伙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
市公司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
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
方面的独立性。
二、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达意隆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
伙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与达意隆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
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乐丰投资/凤凰财鑫/凤凰财鑫投资/杜力、张巍
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未参与投
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乐丰投资/凤凰财鑫/凤凰财鑫投资/杜力、张巍
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不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
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乐丰投资/凤凰财鑫/凤凰财鑫投资/杜力、张巍
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
则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拟通过将相竞争的业务注入到上市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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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乐丰投资/凤凰财鑫/凤凰财鑫投资/杜力、张巍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
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达意隆之间不存在关联
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执行事
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在乐丰投资/凤凰财鑫/凤凰财鑫投资/杜力、张巍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
间,乐丰投资/凤凰财鑫/凤凰财鑫投资/杜力、张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尽量
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乐丰投资/
凤凰财鑫/凤凰财鑫投资/杜力、张巍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允、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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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大额资产交易的具体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
方和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与达意隆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
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
额资产交易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7 月,乐丰投资一致行动人凤凰财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张颂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合计 18,800,000 股,该次股份转让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26.55 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499,140,000 元,凤凰财鑫以现金
支付全部价款,并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已就该
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
方和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除本次交易以及上段所述交易之外未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除本报告书“第六节 后续计划”之“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组成的调整计划”部分所述外,收购人不存在未披露的拟更换达意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达意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有关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上
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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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达意隆本次停牌前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5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达意隆股票
的情况。
一致行动人凤凰财鑫自达意隆本次停牌前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5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期间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张颂明持有的达意隆 1,880
万股股份。
自达意隆本次停牌前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5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
人、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达意隆
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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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节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控股股东凤凰财鑫投资的有关财务信息。
凤凰财鑫投资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3 日,其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2-12
月的财务报表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财
光华(沪)审会字(2016)第 02115 号”《审计报告》。凤凰财鑫投资 2015 年经
审计、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其他应收款 6.00 6.00 其他应付款 6.00 6.00
流动资产合计 6.00 6.00 流动负债合计 6.00 6.00
- - 负债合计 6.00 6.0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资产总计 6.00 6.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0 6.00
利润表
项目 2015 年 2-12 月 2016 年 1-3 月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
财务费用 -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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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12 月 2016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与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支付与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34
二、一致行动人的财务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凤凰财鑫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其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5-12 月的财务报表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财光华(沪)审会字(2016)第 02114 号”《审计报告》。
凤凰财鑫 2015 年经审计、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807,428.45 807,730.96 其他应付款 3,000.00 3,000.00
其他应收款 120.00 120.00 流动负债合计 3,000.00 3,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807,548.45 807,850.96 负债合计 3,000.00 3,000.00
非流动资产: - - 所有者权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99,140,000.00 699,140,000.00 实收资本 500,000,000.00 700,000,000.00
固定资产 - - 其他综合收益 - -
无形资产 - - 未分配利润 -55,451 -55,149.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9,140,000.00 699,14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9,944,548.45 699,944,850.96
资产总计 499,947,548.45 699,947,850.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9,947,548.45 699,947,850.96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5-12 月 2016 年 1-3 月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56,540.14 -
财务费用 -1,088.59 -302.51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5,451.55 302.51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451.55 302.51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451.55 302.5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5,451.55 302.51
35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5-12 月 2016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与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96.99 46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96.99 462.91
支付与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868.54 160.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868.54 160.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571.55 302.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9,140,000.00 20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9,140,000.00 200,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140,000.00 -200,00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2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00 2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000,000.00 20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7,428.45 302.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7,428.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7,428.45 807,730.96
36
三、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的财务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丰投资控股股东凤凰财鑫投资之控股股东凤凰财富集团
2015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货币资金 500.04 其他应付款 12,054.00
其他应收款 6.00 流动负债合计 12,054.00
流动资产合计 506.04 负债合计 12,054.00
非流动资产: - 所有者权益: -
长期股权投资 1,000,500.00 实收资本: 1,001,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0,500.00 未分配利润 -12,047.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8,952.04
资产总计 1,001,006.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1,006.04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12 月
一、营业收入 -
减:营业成本 -
营业税金及附加 48.00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12,000.00
财务费用 -0.04
资产减值损失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投资收益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047.96
加:营业外收入 -
减:营业外支出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047.96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047.9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047.96
37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12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到与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现金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54.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54.04
支付与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5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54.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5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0,5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1,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1,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0.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0.04
3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三)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
关文件。
二、其他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为避免对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3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
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文件;
五、一致行动人授权委托书;
六、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最近 24 个月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
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
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说明;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的说
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
未发生变化的声明;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自查情况说明;
十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自查情况说明;
十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十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
40
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十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
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十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
制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十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十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
诺函;
二十、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情形的声明以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二十一、《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达意隆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十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说
明;
二十四、杜力先生及张巍先生所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二十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达意隆股份有限公司,供投
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杜力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杜力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马跃进
项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余哲 王琪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 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 23 号
司
股票简称 达意隆 股票代码 002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乐丰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管理有限公司
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称 一致行动人:北京凤凰财鑫股权 住所
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 4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号楼-1 层地下一层商业 B015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大股东(交易完成 实际控制人(交
后) 易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对境内、境外其 是 否 是否拥有境内、 是 否
他上市公司持股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外两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持股种类: 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18,800,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9.63%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一致行动人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述股权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持股种类: 普通股(A 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数量: 22,200,0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1.37%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否
易
45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否
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否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否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否
关股份的表决权
46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杜力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杜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