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达意隆
股票代码:002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颂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通讯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 23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自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
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元/股) 股本比例(%)
2011 年 3 月 16 日 12.13 109 0.56
2011 年 3 月 17 日 11.87 63 0.32
竞价交易
张颂明 2014 年 11 月 25 日 10.86 84.37 0.43
2014 年 11 月 26 日 11.04 90.64 0.46
协议转让 2015 年 7 月 2 日 26.55 1880 9.63
合计 2227.01 11.4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后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 .............................................................................................................................. 17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颂明
乐丰投资公司 指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达意隆 指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财鑫 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
指
市公司股东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张颂明与乐丰投资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签
指
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标的股份、目标股份 乐丰投资公司协议受让的张颂明持有的上市
指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200,000 股股份
本报告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指
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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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张颂明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44010619******187X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通讯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 23 号
联系方式 020-629568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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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希望通过股份协议转让形式,为上市公司引
入有实力的实际控制人,以期调整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并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 19.55%股份。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继续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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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60,375,449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30.92%。除此之外,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之妻王静持有上市公司 1,5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胞弟张赞明持有上市
公司 1,601,250 股股份。通过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向乐丰投资
公司转让 22,2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37%。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38,175,4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55%。
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超过 5%。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内容
2016 年 4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乐丰投资公司签署了有关转让上市公
司 22,200,000 股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总体方案
乐丰投资公司协议受让张颂明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2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37%。
2、交易价格
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25 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493,950,000 元,乐丰投资公司将以现金支付全部价款。
3、付款安排
乐丰投资公司应一次性将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张颂明的银行账户,该笔股份
转让价款人民币 493,950,000 元应于本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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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张颂明、乐丰投资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签署了本协议,双方签署后本协
议即成立、生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情况。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上市公司 60,375,4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92%。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38,175,4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55%;凤凰财鑫及乐丰投资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1%股份,其实
际控制人杜力、张巍将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发生变化。
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不谋求达意隆控制权的承诺》,信息披露
义务人尊重杜力、张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承诺:“1、不会直接或间接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也不会通过关联方或者其它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2、不会通过与达意隆的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征集投票权、
接受投票权委托等方式谋求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3、同意杜力、张巍依据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达意隆董事会、管理层进行调整,董事会调
整之后,张颂明向达意隆提名的董事人选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
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相关
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3、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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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情况。
②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原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上市
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上
市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信息披露义务人
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自上市公司辞职,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离职满 6 个月,于
2017 年 1 月 22 日离职 6 个月后满 12 个月。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承诺正
在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辞任上市公司董事前,其持有上市
公司 60,375,449 股股票,本次拟协议转让其所持 22,200,000 股上市公司股票,未
违背其股份转让承诺。
③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6 日期间通过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0,0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8963%,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该次减持之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本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情况。
④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发布《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倡议的公告》,承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
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本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次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违背其所有股份承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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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为
60,375,449 股,所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基本情况的调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相关情况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1、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深圳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控股)
注册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杜力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8A4H3R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锦绣北街 2 号
通讯方式 18986001746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乐丰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凤凰财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000 90
2 大连乾阳科技有限公司 5,000 10
乐丰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要信息如下:
身份证/ 长期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护照号码 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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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总
杜力 男 32058219******8233 中国 北京 无
经理
张巍 监事 男 13060419******0936 中国 北京 无
2、受让方的资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乐丰投资公司在最近 5 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也不存在《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具备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
3、受让方的受让意图
乐丰投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的目的是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利
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为上市公
司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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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行为。
自达意隆股票本次停牌前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5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达意隆 1,880 万股
股份转让给乐丰投资公司一致行动人凤凰财鑫。该次股份转让已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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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
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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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乐丰投资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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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张颂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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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达意隆 股票代码 002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
张颂明
称 注册地 大道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60,375,449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30.62%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38,175,449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19.55%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否√
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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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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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张颂明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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