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研铂业”或“公司”)2013 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贵研铂业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并对贵研铂业出具的 2015 年《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 2011 年 7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14 号”《关
于核准贵研铂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云南锡业集团(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绍兴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12,807,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1,231,18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822,807.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3,408,373.00 元,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到账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 XYZH/2009KMA1066-1-1 号《验资报告》。
2、2013 年 3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2 号)《关于
核准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47,418,750 股新股。
根据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原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参与配售,每股面值 1 元,
配股价格为 16.80 元/股。2013 年 3 月 18 日,完成了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实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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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数量为 42,689,609 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17,185,431.2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 32,605,320.6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580,110.59 元,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到账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1KMA1051-3 号《验资
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
建设。本次募集资金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
资源公司”)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资源公司负责募投项目的组织、策划、建设和
运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 27,276.59 万元,占
募集资金净额 27,340.84 万元的 99.77%,其中:项目建设已使用 18,800.82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已使用 8,475.77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 27,276.59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64.2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 243.92 万元。
2、2013 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和
补充营运资金,其中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33,739.31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34,718.70
万元。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投入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
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
催化公司负责实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 68,458.01 万元,占募集
资金净额 68,458.01 万元的 100.00%。其中:补充营运资金已使用 34,718.70 万元(生
产采购原料使用 30,681.18 万元,贸易采购原料使用 4,037.52 万元);国Ⅳ、国Ⅴ机
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已使用 33,894.80 万元(工程建设使用 21,141.58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已使用 12,753.22 万元)。其中,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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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使用 33,894.80 万元,超出该部分募集资金净额 33,739.31 万元的 155.49 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开支。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募集
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工程建设 155.49 万元,目前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为募集资金
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217.0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
2011 年 8 月 15 日,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贵
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 账号为 7302010182100000742。
2011 年 9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 20,000 万元对贵研资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款已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缴存至贵
研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1KMA1020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
后,贵研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25000 万元。
2011 年 9 月 22 日,贵研资源公司与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贵研资源公司作为公司实施“贵
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
支行开设了专户 2,账号为 7302010182100000814。
2012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将剩余募集资金连同结算利息共计 73,906,390.63 元增资至贵研资源公司,
增资款已缴存至贵研资源公司专户 2。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 万元,超出部分
3,906,390.63 元作为贵研资源公司的资本公积。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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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2KMA1021 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完成后,贵
研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5,000 万元增加至 32,000 万元。
2、2013 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及要求,公司与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2013 年配股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管理,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 3”), 账号为 7302010182100001059。
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存储于专户 3,按月度计划履行审批手
续后转入一般户进行管理支付,当月超支部分按照《贵研铂业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管
理细则》相关规定启动募集资金临时使用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完成后从专户支出,当月
结余部分转入下月继续使用。
贵研催化公司作为公司实施“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控
股子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4”,账
号为 531078076018010096150 及“专户 5”,账号为 531078076608510001819)。
2013 年 7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 337,393,100.00 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实施单方增资,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
两年内分期缴足。贵研催化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首期增资款 287,393,100.00
元已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转入贵研催化公司专户 4 及专户 5,该增资款项的实际到位情
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3KMA1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二期增资款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已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增资到位,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为本次增资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 XYZH/2013KMA1040 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以部分配股发行募集资金
337,393,100.00 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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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贵研催化公司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昆明滇池支行(专户 1) 7302010182100000742 47,085.36 利息
642,531.57 本金
中信银行昆明滇池支行(专户 2) 7302010182100000814
2,392,108.58 利息
合计 3,081,725.51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备注
2,165,685.14 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昆明滇池支行(专户 3) 7302010182100001059
611,490.57 待付费用
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专户 4) 531078076018010096150 4,380.59 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专户 5) 531078076608510001819 0.00 本金
合计 2,781,556.3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置换募投资金共计 10,403.86 万元,其中: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
项目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73.16 万元;国
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利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6,230.70 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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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非公
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3,408,373.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12 年 3 月 23 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2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非公
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3,408,373.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9 月 27 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7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配股发行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4 年 3 月 20 日该部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结余募集资金目前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15 年度,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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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798.85 376.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734.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项目达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调整后投 投入金额与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的 现的效益
分变 总额 (1) 额 (2) (4)=(2)/(1) 状态日 效益 化
差额(3)=(2)-(1)
更) 期
国Ⅳ、国Ⅴ机动
不适用
车催化剂产业升 33,739.31 33,739.31 33,739.31 - 33,739.31 - 100.00 不适用 否
【注 3】
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4,718.70 34,718.70 34,718.70 - 34,718.7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贵金属二次资源
不适用
综合利用产业化 27,340.84 27,340.84 27,340.84 376.70 27,276.59 -64.25 99.77 1,433.06 否
【注 4】
项目
合计 - 95,798.85 95,798.85 95,798.85 376.70 95,734.60 -64.25 - - 1,433.06 - -
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置换资金共计 10,403.86 万元,其中: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73.16 万元;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利用配股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230.70 万元。
2011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73,408,373.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12 年
3 月 23 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2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 73,408,373.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9
月 27 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7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配股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4 年 3 月 20 日
该部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8.17 万元,其中:本金 64.25 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利息 243.92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8.16 万元,其中:利息结余 217.01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公司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投入 337,393,100.00 元,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催
化公司负责实施。增资方式采取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公司首期增资款为 287,393,100.00 元,占本次总增资款 337,393,100.00 元的 85.18%,第二次增资款为 50,000,000.00
元,占本次总增资款 337,393,100.00 元的 14.82%,已全额增资到贵研催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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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上表中该数据为利润总额。承诺效益为净利润指标,
本年贵研资源公司本部净利润 1,247.45 万元。
注 3:“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 于 2013 年 3 月 8 日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昆高施 2013-02),本报告期,项目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完毕,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各项验收。
注 4:报告期,“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于 2015 年 6 月完成了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和结算,项目全面投产时间未足一年,该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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