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业”、“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佐力药业《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要求
1、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2、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1)以内部环境为基础,重点关注: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机构设置、权责
分配、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企业文化、社会责
任等。
(2)以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重点关注:资金筹集和使用、采购及付款、销
售及收款、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关联交易、研发等环节。
(3)兼顾控制手段,重点关注:预算是否具有约束力、合同履行是否存在纠
纷、信息系统是否与内部控制有机结合、内部报告是否及时传递和有效沟通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
规定。
4、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
定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2)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
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
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针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公司计划开展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
内部控制工作, 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要
求,结合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业务流
程及相关配套制度。
2、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各
级人员能建立风险意识和控制意识,各执行人员及检查人员能系统地掌握内部控
制的程序和方法。
3、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夯实例行及专项审计工作、完善各项审计程序和内
容,加强风险导向型审计工作实践。
三、佐力药业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
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
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
是有效的。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
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
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
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四、国金证券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佐力药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国金证券认为:佐
力药业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
部控制,并得到有效实施;佐力药业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培华 刘伟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