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杨波)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
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重视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
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因工作和个人原因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本人的辞职自辞职申
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任期内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共 10 次,列席了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任职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
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对每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及其材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且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独立董事认为本人任职期内召开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需要表决
的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
人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
司的影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一)本人对在 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审议的
《关于续聘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时对公司 2014 年度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就《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
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欣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2015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将募投项
目及超募资金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2015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2015年8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5
年上半年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201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2015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2015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两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2015
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各
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
会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监
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召集和主持会议,2015 年度认真
研究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保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
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还对 2016 年经营层责任分工进行了审
议。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利用
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通过现场工作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
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内控管理、总体发展战略以及面临的
市场形势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
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点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局、深
交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
护能力。
七、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发生;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波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