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伊之密”、“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伊之密董事会出具的《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伊之密的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前身为顺德市伊之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17 日。经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粤外经贸资字(2011)165 号文批准,伊之密有限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陈敬财。公司所属行业为模压成型装备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模压成型装备行业属于“制造业”下属“专
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
公司一直专注于模压成型专用机械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产品制造到维修服务等全方位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公司
主要产品为高分子材料模压注射成型设备和轻合金模压成型设备,其中高分子材
料模压注射成型设备包括注塑机和橡胶注射机,轻合金模压成型设备指压铸机。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家用电器、汽车、3C 产品、医疗器械、包装及航空航天等领
域,是工业制造领域的重要工作母机。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社会责任、发展战略、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人力资
源、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财务报告、预算管理、资金活动、工程项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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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采购、营业收入、研发、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风险、竞争风险、业务整合风险、关键人才缺失风险、产
业政策风险、战略规划风险、市场开发与销售策略制定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
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严查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
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
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五)公司内部控制结构
1、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
施。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本公司营造并保持了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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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乎道德的文化,建立了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舞弊和错误的恰当控制。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治理结构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
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已经制定《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科学决策。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战
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公
司日常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及报告工作。公司
已经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监事会能够有效运作,发挥作用。
公司管理层对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
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技术研发部、
生产部、销售部、审计部等。
(3)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 2 名,其中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下设审计部,并设审计部经理 1 名,其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审
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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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
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
估体系,评估公司各类风险。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
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总经理提交报告及
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已经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
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
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
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已经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
于特别事项,明确规范其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并严格控制特别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
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
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财务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已经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
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已经建立定期的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各部门数据
信息,通过各种分析手段,开展运营情况评检,及时发现管理中的问题,查明原
因并加以改进。
(6)绩效考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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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初步建立绩效考评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
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以及职
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4、信息与沟通
本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提供业绩报告,已经建立了办公软件和 ERP 系
统,收集各内部信息,且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
业务环节之间, 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
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发现的问题,能及
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公司已经
逐步完善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
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已经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
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
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
层报告。
二、伊之密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健全、
执行有效。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运行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
行,在公司层面、内控环境、经营效益控制、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保荐机构关于伊之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5 年度,保荐机构主要通过查阅伊之密的三会会议资料、合同、报表、
相关报告;抽查会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调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场调查及走访相关经营
情况等途径,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
等多方面对伊之密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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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伊之密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伊之密 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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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宁小波 熊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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