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07 08: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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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杭

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一致同意聘任洪爱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金兰女士、杨桂飞女

士、殷延东先生、车新奕先生、龚永兴先生、周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

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建中、严思恩、张大亮

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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