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572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德威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 18:00 时止
认购对象缴纳认购资金到位总额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
料,保护认购资金的安全、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截
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 18:00 时止的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本次审验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
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决议和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1 号文《关
于核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德威
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428,954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 18:00 时止,贵公司交通银
行济南市中支行 371611000018170130778 账号已收到德威新材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9,996.84 元(伍亿玖仟玖佰玖
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捌角肆分)。
验资报告第1页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确认德威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款
项到位证明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不应视为对报告日后该
认购资金款项存在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验资事项说明
2、认购资金明细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育勤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恺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验资报告第2页
附件1
验证事项说明
一、概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及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1 号文《关于核准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德威新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428,954 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贵公司和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述会议决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结合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公司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46 元/股,发行数量为 80,428,95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99,999,996.84 元。
二、认购资金总额审验情况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3月21日18:00时止,本次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资金的到位情况如下:本次认购价格为7.46元/股,3家投资者以现金认购股数
合计为80,428,954股,投资者已缴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交通银行济南
市中支行371611000018170130778账号的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6.84元,3家投资者
缴款明细详见《附件2认购资金明细表》。
附件2
认购资金明细表
序号 认购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 50,268,096 374,999,996.16
2 李日松 20,107,239 150,000,002.94
3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53,619 74,999,997.74
合计 80,428,954 599,999,99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