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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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认真负

责,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步骤,尽职尽责地完成了本年度工

作内容,现对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魏晓野女士(独立董事)、

谭启平先生(独立董事)和王颂秋先生 3 名董事组成(任期

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其中,魏晓野女士为会计专业

人士,并担任委员会召集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5 年度,公司审计委

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听取报告 3 个,审议议案 16 个,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4 年度主要生产经营情况的报告》、《公

司 2014 年度报告编制的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二)2015 年 3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三)2015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情况的议案》。

(四)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会议(2014

年度会议),会议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财务决算及 201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

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能投财务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的议案》。

(五)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六)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重庆能投臵业有限公司签订<

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七)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15 年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进行了评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聘任

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

公司委托的工作,由此,经审计委员会表决后,决定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公司与信永

中和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

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定期

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同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财务决算及

2015 年财务预算报告,认为决算和预算编制符合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建立、健全

公司治理制度,并印发包含《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 24 个基本制度的《公司治理制度汇编》,同时,进一

步加强内控建设,修订内部管理制度 26 个,印发了《内部

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上市后的规范运作有法可依,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运行及外部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

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司和外部审计机构

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

重庆市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法

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关联方重庆能投臵业有限公司拥有

的重庆市弹子石 CBD 总部经济区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土建工程

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确保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履行了

必要的合规程序。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16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职能,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

作、内外部审计沟通情况以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认

真履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魏晓野、谭启平、王颂秋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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