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快乐购 公告编号:2016-017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购”或“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之后在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了《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增加了《关于选举邱靖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6 日下午 15:
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 15:00-2016 年 4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运达喜来登酒店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30 日
5、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
股份数 304,557,0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949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5 人、代表股份数
285,849,5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284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数 18,707,4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65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了会议,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发起设立乐毅产业基金的议案》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股东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芒果传媒有限公司、弘毅
投资产业一期基金(天津)(有限合伙)、西藏弘志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芒果传媒有限公司一
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54,908,241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54,880,0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86%;反对2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0.051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议案获得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679,2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4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议案二:《关于选举邱靖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304,557,029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304,528,8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07%;反对28,2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议案获得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383,8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890%;反对2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11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若晨、刘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经由董事会成员签字确认的《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