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3月
2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04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0.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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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02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月1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8 上海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
2 00*****277 胡卫林
3 00*****612 高天舒
4 08*****355 新余中拓投资有限公司
5 01*****157 步江
6 00*****077 许孝男
7 01*****826 金跃国
8 00*****043 杨建仁
9 01*****178 秦昌和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
咨询联系人:金跃国
咨询电话:0512-68327201
传真电话:0512-6807399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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