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2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 上午 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6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5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6
日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中山区七一街 1 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田益群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22 名,代表股份 108,781,8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2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06,738,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492%。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份 2,043,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7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会议听取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采取先审议后集中表决,
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 2015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 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6)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单
位的报告
1)审议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12,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375,8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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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12,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375,8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12,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375,8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4)审议 2015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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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108,112,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375,8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5)审议 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086,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09%;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349,8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9%;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单
位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12,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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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375,8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8%;
反对 669,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韩海鸥律师、马超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
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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