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来源:深交所 201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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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6-018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钽业

股票代码: 0009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创新路 1 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金地中心 B 座 35 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6 年 4 月 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夏东方钽

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的协议转让,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

(一)股权结构图.................................................................................................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

主营业务有关情况 ....................................................................................................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 4

(一)主要业务..................................................................................................... 4

(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情况 .................................................................................................................... 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 5

(二)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变动安排 .................................................................... 6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一)协议当事人................................................................................................. 7

(二)转让标的..................................................................................................... 7

(三)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及其支付方式......................................................... 7

(四)目标股份的交割......................................................................................... 8

(五)交割的先决条件:..................................................................................... 8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 8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 9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锁定期 .................................................................... 9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0

一、资金总额 .......................................................................................................... 10

二、资金来源 .......................................................................................................... 10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情况 ...................................................................................... 10

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1

一、东方钽业资产重组及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 11

二、东方钽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 11

三、东方钽业章程修改计划 .................................................................................. 11

四、东方钽业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 .............................................................. 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东方钽业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计划 .............................. 11

六、其他对东方钽业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13

一、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 13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 15

第八节 与东方钽业之间的重大交易 ..................................................................... 16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 1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1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审计情况 .............................................................................. 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会计报表 ...................................................................... 1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一、备查文件 .......................................................................................................... 23

二、备查地点 .......................................................................................................... 23

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东方钽业/上市公司 指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色东方/出让方 指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隆泰 指 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创投/收购人

金枪鱼钓 指 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

大连金沐 指 大连金沐投资有限公司

大连风投 指 大连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隆泰创投协议受让中色东方所持有的东方钽业

123,433,140股,占东方钽业总股本的28%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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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创新路1号

法定代表人:励振羽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258805659X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科技产业投资及高新技术推广,资产委托管理(以上各项均不含

专项审批),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商品、农副产

品、鲜冻水产品、渔需物资、日用百货销售(以上项目均不含专

项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1年12月29日至2031年12月28日

股东名称:励振羽、孙丽华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38号B座35楼

联系电话:0411—82658080转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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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隆泰创投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

励振羽拥有隆泰创投95%的股权,为隆泰创投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励振羽,男,1965年出生,辽宁大连人,现任隆泰创投董事长。同时担任大

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远洋渔业分会会长,

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副会长,海洋环境保护公益基金创始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有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隆泰创投外,励振羽先生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大连金沐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大连金沐成立于2015年06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励振

羽,励振羽先生持有其10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为:商业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

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2、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

金枪鱼钓成立于2000年04月28日,注册资本:94,664,678元,法定代表人:

励振羽。励振羽先生直接持有金枪鱼钓30.19%股权,并通过大连金沐间接持有金

枪鱼钓37.09%股权,合计持有金枪鱼钓67.28%股权。金枪鱼钓的经营范围为:

远洋渔业的捕捞、加工(限现场作业)、销售;捕捞技术的咨询;渔需物资的经

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

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主要业务

隆泰创投的业务范围涉及科技产业投资及高新技术推广、资产委托管理等,

目前的主要业务是对以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产业投资、科技产品中试及技术

推广等为主营业务的大连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投资。

(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0,105,089.88 98,517,769.62 93,649,420.45

总负债 73,969,056.23 85,472,339.35 80,683,690.74

净资产 36,136,033.65 13,045,430.27 12,965,729.7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主营业务收

— — —

财务费用 -603.38 299.44 646.68

投资收益 90,000.00 80,000.00 50,000.00

利润总额 90,603.38 79,700.56 49,353.32

净利润 90,603.38 79,700.56 49,3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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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隆泰创投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

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励振羽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大连 无

范云波 原董事 中国 大连 无

李伟 原董事 中国 大连 无

励迎春 监事 中国 大连 无

注:根据隆泰创投 2016 年 3 月 14 日股东会决议,隆泰创投取消董事会,改设执行董事

一人,励振羽为执行董事兼经理,励迎春为监事。

(二)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隆泰创投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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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资源,拟适时处置亏损

资产,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改善东方钽业的财务与经营状况,使东方钽

业重新获得持续经营能力,避免暂停上市。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变动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隆泰创投及其实际控制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东方钽业股份。若未来拟进一步增持股份,隆泰创投及其实际控制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2016年2月22日,隆泰创投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隆泰创投协议受让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有的上市公司28%的股东权益,共计123,433,140 股,交易价格12.20元/股,金

额为1,505,884,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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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

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123,433,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励振羽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中色东方同意将其在东方钽业合法持有的123,433,140股,占东方钽业现总

股本的28%(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及所对应的所有权利、权力和权益(包括

与上述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董事提名权、资产分配权、表决权等东

方钽业章程和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权力和利益,本

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并转让给隆泰创投,隆泰创投同意受让该目标股份。

(三)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及其支付方式

1、目标股份转让以协议方式进行。

2、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20 元/股,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50,588.43 万元。

3、中色东方与隆泰创投同意,目标股份转让对价由隆泰创投以货币方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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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至中色东方指定的账户。

4、中色东方与隆泰创投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隆泰创

投向中色东方支付人民币 45,200 万元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保证金至中色东方指

定的账户;股份转让保证金最终等额转换为股份转让对价,其余对价最迟应在本

协议生效且东方钽业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不含配套融资)后第十个工作日全

部支付完毕。

(四)目标股份的交割

中色东方、隆泰创投及东方钽业应力争自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前的条件全部成

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的交割。

(五)交割的先决条件:

1、本协议已满足生效条件并已生效;

2、各项有关声明、承诺与保证于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在各方面均为真实、

准确及无误导成分;

3、隆泰创投已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了全部股份转让对价;

4、东方钽业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不含配套融资)。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

(以最后一项条件满足之日为生效日)生效:

1、本次股份转让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2、相关方以隆泰创投递交的受让意向书为基础商定的东方钽业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已取得东方钽业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或同意;

3、相关方以隆泰创投递交的受让意向书为基础商定的东方钽业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取得有权单位的备案;

4、相关方以隆泰创投递交的受让意向书为基础商定的东方钽业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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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方以隆泰创投递交的受让意向书为基础商定的东方钽业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已取得其他监管机构的批准。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附加特殊条

件、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中色东方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亦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锁定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隆泰创投本次受让的股份自股份过户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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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收购资金总额为 1,505,884,308 元。

二、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资金均来源于隆泰创投的自筹资金,未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

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的资金支付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二、股

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三)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及其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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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东方钽业资产重组及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东方钽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方式剥离

上市公司现有资产,同时将隆泰创投实际控制人下属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东

方钽业的主营业务将根据资产重组情况发生改变。

二、东方钽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隆泰创投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作出必要安排。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隆泰创投尚未确定拟更换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具体人选,且尚未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

何合同或者默契。

三、东方钽业章程修改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隆泰创投将根据实际情况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合理修改,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东方钽业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隆泰创投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

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实需要进行相

应调整的,隆泰创投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东方钽业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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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的计划。若以后拟对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对东方钽业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隆泰创投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

影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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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隆泰创投未持有东方钽业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隆

泰创投持有东方钽业123,433,140 股,占东方钽业总股本的 28%,成为东方钽业

控股股东。

为确保东方钽业的独立运作,隆泰创投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与东方钽业实

行“五分开”的承诺函,承诺与东方钽业在人员、财务、资产、 业务和机构等

方面相互独立。具体内容如下:

1、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承诺人、承诺人之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为承诺

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双重任职。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

和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

2、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

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之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为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

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承诺人之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为承

诺人控制的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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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

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一个银行帐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

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兼职和领取报酬。

(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

独立。

(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

干预。

(3)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控股子公司或为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

内外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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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控股子公司或为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依法进行。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隆泰创投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隆泰创投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与上市公司之间亦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隆泰创投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2、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活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隆泰创投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

不存在关联交易,为了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隆泰创投及其实际

控制人承诺如下:

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

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将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

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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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东方钽业之间的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

月内,未发生如下重大交易:

1、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

东方钽业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的具体情况;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

上的交易;

3、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

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4、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

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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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东方

钽业上市挂牌交易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原董事范云波

存在买卖东方钽业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金额(元) 成交均价(元) 结余股数(股)

2016.1.4 买入 148,200 1,959,549 13.223 元 148,200

根据范云波的自查报告及其兄长范云涛出具的相关说明,范云波的证券账户

长期全权委托范云涛操作,范云波未参与隆泰创投参与受让中色东方协议转让股

份征集受让方的相关决策,范云波与范云涛并未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处预先获

得任何有关信息,范云涛操作范云波的证券账户买入东方钽业股票的行为是在未

获知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判

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范云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东方钽业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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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隆泰创投2013

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会计报表

根据上会师报字(2016)第 1438 号《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隆泰创

投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下(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70,015,089.88 8,387,769.62 3,549,420.45

应收股利 90,000.00 80,000.00 5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0,105,089.88 8,467,769.62 3,599,420.45

长期股权投资 40,000,000.00 90,050,000.00 90,05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000,000.00 90,050,000.00 90,050,000.00

资产总计 110,105,089.88 98,517,769.62 93,649,420.45

其他应付款 73,969,056.23 85,472,339.35 80,683,690.74

流动负债合计 73,969,056.23 85,472,339.35 80,683,690.74

负债合计 73,969,056.23 85,472,339.35 80,683,690.74

实收资本 40,000,000.00 17,000,000.00 17,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3,863,966.35 -3,954,569.73 -4,034,270.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136,033.65 13,045,430.27 12,965,729.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0,105,089.88 98,517,769.62 93,649,420.45

利润表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 — —

财务费用 -603.38 299.44 646.68

投资收益 90,000.00 80,000.00 50,000.00

营业利润 90,603.38 79,700.56 49,353.3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利润总额 90,603.38 79,700.56 49,353.32

净利润 90,603.38 79,700.56 49,353.32

综合收益总额 90,603.38 79,700.56 49,353.32

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5,930,421.04 6,599,290.81 45,475,317.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5,930,421.04 6,599,290.81 45,475,317.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7,383,100.78 1,810,941.64 2,230,96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7,383,100.78 1,810,941.64 2,230,964.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52,679.74 4,788,349.17 43,244,353.3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0,000.00 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80,000.00 5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80,000.00 50,00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00,000.00 - -95,0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627,320.26 4,838,349.17 -51,755,646.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87,769.62 3,549,420.45 55,305,067.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015,089.88 8,387,769.62 3,549,420.45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

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

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励振羽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6 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杨 阳

项目主办人: 胡艳红 赵岩峰

签署日期: 2016 年 4 月 6 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定;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色东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

其主营业务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013 年-2015 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2、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供投资

者查阅。

联系地址:中国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

备查网址:中国证监会指定网址:http://www.szse.cn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

字盖章页)

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励振羽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6 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

司 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股票简称 东方钽业 股票代码 0009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名称 任公司 地 铁山街道创新路 1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是否对境内、境外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其他上市公司持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家数 家数

股 5%以上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无 持股比例:无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123,433,140 股 变动比例:28%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持续关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同业竞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注:隆泰创投及其实际控制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

注:隆泰创投原董事范文波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是 □ 否 √

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提供《收购 是 √ 否 □

办法》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及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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