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6-01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阳洲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意向书>并对张福赐涉嫌犯罪行为进行控告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11 号)和《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整改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号),现就
有关公告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对公司 2016-011 号公告的补充披露:
在 2016-011 号公告中披露了“公司向张福赐询问中得知张福赐
尚有其他以新阳洲名义借款或以新阳洲担保的个人帐外借款”,补充
如下:
2016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与张福赐签署《关于解决新阳洲相关
问题的备忘录》中,张福赐本人陈述,其未告知公司的以张福赐个人
或其关联人对外借款(含以新阳洲名义借款或担保)共计 2,240 万元。
据此,公司向张福赐发出《问询函》,要求张福赐具体列明上述 2,240
万元债务中各笔债务的具体情况(发生时间、数额、利率、贷款方、
到期情况等),至今未得到张福赐的书面确认。
二、对公司 2016-012 号公告的补充披露:
在 2016-012 号 公 告 中 披 露 了 “ 张 福 赐 占 用 新 阳 洲 资 金 为
198,854,426.47 元”,补充如下:
此数据未包括张福赐关联人对新阳洲的欠款 24,109,393.45 元
(张福赐已确认将其关联人欠款由其本人承担),加上已公告的审计
评估未认可的无票固定资产及无票运输费用 10,275,158 元,故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张福赐累计占用新阳洲资金 233,238,977.92 元。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张福赐个人还款 15,358,617.89 元;新
阳洲利润分配冲抵张福赐欠款 28,800,000.00 元;冲抵以前年度应付
张福赐款 8,750,775.56 元;2015 年张福赐个人还款 11,905,539.34
元。截止本公告日,对张福赐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68,424,045.13
元。
以上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