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16-011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 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 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1 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
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6 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
务事项的议案》。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煤业”)是本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公司为其长期提供煤炭装卸及堆存服务。本公司为兖州煤业提供部分港口货物装
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并取得收入,构成了本公司与持股 5%以上股东的子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兖州煤业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45%,根据相关规
定认定兖州煤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兖州煤业注册资本49.18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希勇。公司经营范围为:煤
炭采选,销售(其中出口应按国家现行规定由拥有煤炭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
口),矿区自有铁路货物运输;公路货物运输;港口经营;矿山机械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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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租赁、维修、安装、撤除;其他矿用材料的生产、销售;销售、租赁电器
设备及销售相关配件;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木材、橡胶制品的销售;
煤矿综合科学技术服务;矿区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并提供餐饮、住宿等
相关服务;煤矸石系列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焦炭、铁矿石的销售;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修理;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服务;园
林绿化;污水处理;供热。
三、2016 年度公司与兖州煤业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生产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的测算,预计 2016 年度,本公司向兖州煤业
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为 3,000 万元。
2016 年度结束后,若本公司与兖州煤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
已审议金额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
超出预计部分的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公司为兖州煤业提供部分港口货物装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均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所收取的劳务费用与其他无关联
关系的客户相同。
本公司与兖州煤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影
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会议召开前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
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实清楚,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之必需。关联交易内容真实,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证定价公允,有利于提升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吕
海鹏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3、该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能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行
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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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签署情况
本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市场价格和国家统一规定,与兖州煤业
签订相关《港口作业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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