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3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迎春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 14:30
4、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东大街 127 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4月0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4月04日-2016年04月0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4月0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4
月04日15:00至2016年04月0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 名,代表股份 299,367,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3.0231%。
其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名,代表股份 299,365,06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3.0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00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股东共有 1 名,持有股份
292,218,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1.76%;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 7 名,持有股份 997,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0.176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
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3可转债存续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0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1.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367,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蒋宝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