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关于公司预计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16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
金额是根据公司以往实际的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
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陈金龙 陈元顺 徐 军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