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谨慎、认真、勤
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
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4 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 5 次会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披露日期 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 年 3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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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日期 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 IPO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同意
可意见
2015 年 4 月 15 日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同意
可意见
2015 年 7 月 1 日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 年 8 月 25 日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15 年 12 月 22 日
关于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注:上述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
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履职情况如下:
(一)在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五次会议,具
体如下:
1、2015 年 3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使用 IPO 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议案》。
3、2015 年 8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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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15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议案》。
5、201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在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度,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提名委员会未向董
事会提出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公司也未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高管的薪酬及
绩效考核情况,为公司完善并执行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积极建言献策。2015
年 3 月 21 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在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度,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五次会议,具
体如下:
1、2015 年 3 月 21 日,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14 日,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3、2015 年 6 月 30 日,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15 年 12 月 19 日,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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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5 年 12 月 30 日,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四、现场了解、检查及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和办公(包括前往广东重组收购
标的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利用现场办公机会,本人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
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营销、研发、财务、人力资源、工程业务拓展、
重组收购标的公司及天津子公司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并交换意见,与此同时,监督
公司高管履职情况,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和财务运行情况,有效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公司董、监、高、内审部、会计师等沟通情况
(一)2015 年,本人在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上多次与其他董事、列席会议的
监事及高管进行了工作交流,对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资产重组等
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核查;
(二)在内部审计工作会议上多次与审计部就内部审计工作做了沟通;
(三)在 2015 年年度审计中,本人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在
现场审计开始前及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均进行座谈沟通,进一步了解审计
有关情况,确保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发布了 95 份公告。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着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原则,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核查与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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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情况。除了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外,还多次进行实地
考察,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生产经营活动、重
大资产重组及内审工作的开展等重大事项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对公司提
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地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
(三)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培训,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
构,内部控制体系较完善。公司应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尤其是在宏观经济
低迷、工程领域账款回收日益困难的形势下要加强对消防工程业务应收账款的管
理。此外,公司应进一步完善、优化现有薪酬体系,保持现有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并重视为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引进所需的人才。
八、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九、本人联系方式
201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为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了更好地与投资者沟通联系,特将本人的联
系方式公布如下:
独立董事:陈元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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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296988143@qq.com
最后,本人在此真诚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陈元顺
签字: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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