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四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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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6-010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5 日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淑霞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吉隆瑞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吉隆瑞科”,吉隆瑞科系张淑霞 100%持股的公司,因此张淑霞为吉隆瑞科的实际控

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淑霞与吉隆瑞科互为一致行动人。张

淑霞及吉隆瑞科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 年

3 月 18 日至 2016 年 4 月 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无限售

条件股份 47,76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55,232,720 股的 5.0000%,其中张淑霞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37%,吉隆瑞科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76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63%。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2,888,422 股,占公司总股

本 955,232,720 股的 11.8179%。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总数变为

65,126,7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79%,其中张淑霞持有公司股份 50,939,98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27%,吉隆瑞科持有公司股份 14,186,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52%。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吉隆瑞科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18日 24.40 4,000,000 0.4187

张淑霞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2日 24.60 2,000,000 0.2094

吉隆瑞科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2日 24.60 4,000,000 0.4187

1

张淑霞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3日 27.00 2,000,000 0.2094

吉隆瑞科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3日 27.00 4,000,000 0.4187

吉隆瑞科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4日 25.54 2,900,000 0.3036

张淑霞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4日 27.55 3,000,000 0.3141

吉隆瑞科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4日 27.55 3,000,000 0.3141

吉隆瑞科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5日 26.30 1,700,000 0.1780

张淑霞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5日 26.30 1,400,000 0.1466

张淑霞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5日 26.78 5,000,000 0.5234

张淑霞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28日 26.30 3,300,000 0.3455

张淑霞 大宗交易 2016年3月30日 26.30 3,300,000 0.3455

吉隆瑞科 大宗交易 2016年4月1日 24.23 4,600,000 0.4816

吉隆瑞科 大宗交易 2016年4月5日 24.05 3,561,700 0.3729

合计 - - - 47,761,700 5.0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淑霞 70,939,987 7.4265 50,939,987 5.3327

吉隆瑞科 41,948,435 4.3914 14,186,735 1.4852

合计 112,888,422 11.8179 65,126,722 6.817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其所作的各项承

诺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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