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以电话、书面形
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
件,认为公司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
具备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资格和条件。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
案如下:
1、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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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
前述范围内确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债券利率和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协商后确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一期或分期发行。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转让交易场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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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
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
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为便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负责和协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
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非公开公司债券申请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市场的变化对本次非
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修订或调整。
(3)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
签署承销协议,聘请或变更主承销商、律师等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和程序、并报有关
机构核准或备案等事宜。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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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杨春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杨春乐先生简历附后。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为推动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实施、提
高效率,经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提议,2015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两项临时提
案,临时提案如下:
临时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临时提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五日
附:杨春乐先生简历
杨春乐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出生,硕士学位,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 年 8 月参加工作,1987 年 8 月至 2002 年 4 月历任东方锅
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核电容器处处长;2002 年 4 月至
2016 年 2 月,历任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监造处处长、设计管理部副经理、
设备采购及成套中心副主任、核岛主设备设计及成套所所长、核岛设备所所长、
设计院总工程师、设备采购及成套中心总工程师、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
师;2016 年 3 月起,任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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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2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调查或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分。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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