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91 号《关于核准浙江开山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浙江开山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山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600 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6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25,241,50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142,758,500 元。其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
1,464,178,5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审验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1]第 32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超募资金使用的进展情况
201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32,000,000
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超募资金中 22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 25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
截止目前公司已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752,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为 888,185,70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中 15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占剩余超募资金的 16.89%。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项目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交易,
也不存在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产品谱系越来越全,新产品日趋增多,经营结构日
趋复杂,为适应市场需要和实现快捷交货,提高市场竞争力,需要适当的增加库
存;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外部市场需求不足,市场竞争日趋激励,越来越多的客
户提出更长的信用还款期的要求;公司不断增加营运设备方面的投入,并加强在
产品研发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加大;公司 2014 年、2015
年实施了现金分红,共计 36,465 万元,减少了公司运营资金的规模。
2、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避免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
缓解经营流动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同时有效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减少贷款利
息支出角度,预计可节省财务费用约 900 万元。
五、其他超募资金安排
剩余超募资金 738,185,700 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
绕主业,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
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超募资金仍存放于专户存储。
六、公司承诺
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与主业不
相关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
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2016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做出的
谨慎决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避免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
缓解经营流动资金压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同时有效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后续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
随着公司产品谱系越来越全,新产品日趋增多,经营结构日趋复杂,为适应市场
需要和实现快捷交货,提高市场竞争力,需要适当的增加库存;全球经济增长乏
力,外部市场需求不足,市场竞争日趋激励,越来越多的客户提出更长的信用还
款期的要求;公司在2014年、2015年实施了现金分红后,公司运营资金规模也大
幅度减少。为使公司更加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
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开山股份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核查了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相关董事会
决议,经核查后认为:开山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
缓解公司经营流动资金压力,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有效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