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6-05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公
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于同日公告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4
月5日下午2: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六号东方花园饭店三层玉兰B厅召
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5日的交
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4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5日下午3:00。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名,代表股份数318,949,73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8.4371%。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
份数275,750,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2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股东共17名,代表股份数43,199,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49%。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30人,代表
股份53,162,7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403%。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耿殿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
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8,949,739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53,162,78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8,949,739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53,162,78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8,949,739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2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53,162,78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8,949,739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53,162,78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8,949,739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53,162,78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激励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8,949,739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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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53,162,78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8,949,739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53,162,78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0,255,623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获得具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44,468,67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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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0,255,623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获得具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44,468,67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0,255,623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获得具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44,468,67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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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合计 318,949,739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弃
权票合计 0 股,占到会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合 计
53,162,78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100.0000%;
反对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弃权票合计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股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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