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
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
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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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
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
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
质量;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
执行。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原则
1、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状况。
2、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所有人员,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
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3、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
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
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
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
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和管理要求的
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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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元力怀
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
工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2015 年
12 月 29 日设立的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未纳入评价范围。
(一)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建立健全了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
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董事
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
业委员会;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士作为独立董事,对进一步规范运作起着良好
的作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
管要求,公司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
决策程序,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严格
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关规则分层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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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须由股大会审
议通过。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 名,是公司经营管
理的决策机构,具体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
表监事),是公司运营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时要求其纠正,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
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专门工作:(1)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
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重大投资和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提供
咨询意见和建议。(2)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就董事会规模
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程序,向董事
会提名新董事候选人和候选经理人选。(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
2、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公司的形
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公司内各
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由总经理全面主持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学历和管理经验,各部
门权责分明,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公司已设立内审机构,规定了其人
员的数量和履行的职责范围,保证相关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贯彻“员工是公司的核
心价值”的人力资本观念,始终以人为本,充分地尊重、理解和关心员工,
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聘用、培训、辞退以及薪酬、考核、晋升与奖
4
惩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稳固发展。同时,公司还通过加
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通过激励机制来留住优秀
人才,保证了人员的稳定性。
4、外部影响
影响公司的外部控制环境主要是有关管理监督机构的监督、审查以及
国家经济形势及行业动态等。公司能适时地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提高
控制意识,强化和改进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
(二)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
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
以达到以下目的:
(1)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较及时地记录于恰当的账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要
求。
(3)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公司切实实
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已聘用了较充足的会计人员并给予足够的资
源,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三)风险评估控制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制定了公司的发展规划。对于整体层面的风险,公
司相关部门提供一些综合性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供管理层参考。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参加各种行业会议进行交流,及时了
解行业的发展现状、最新的技术成果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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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制制度
1、决策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决策
程序与规则》等制度,明确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管理机制,保证公司科学、安全和高效地作出决策。
2、交易授权批准控制:公司根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
任等相关内容,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依照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制定了《授权审批控制制
度》。
3、对外投资与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和《子公司管理制度》,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投资决策与执行、
投资绩效评估与考核方面都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对
外投资业务已制定相关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中明确主要环节的责任人员、
风险点及控制措施、控制要求、相关责任追究等事项,按照授权制度的规
定由各级人员实施审批。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与财务报告相关的管理控制,包括统一会计政策与
估计、参与年度预算的编制与审查、参与资金控制与资产管理工作、参与
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与管理。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子公司承担实施的投资项
目的进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会同子公司有关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后续
评估,重点关注投资收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子公司是否
涉嫌越权申请等事项。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
互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担保。
4、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已建立了担保决策
程序和责任制度,确定了担保金额与批准权限,对担保合同的订立与风险
管理及担保信息的披露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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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在关联交易的管理方面,对关联人、关联关系
和交易内容的含义、权限、决策程序以及回避等做出规定,保证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目前未有对外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制
定了《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固定资产控制制度》、《费用控制制度》等。
通过明确不相容职务设置、授权审批权限、资产进入和支出、实物保管、
使用和验收、风险控制程序、控制检查等内容,规范公司财务收支的计划、
执行、控制等,保证公司财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
止舞弊行为发生,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及时为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信息。
6、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制度》、《授权审批
控制制度》等制度,在选择合格供应商、请购与审批、采购合同的谈判与
审批、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执行各环节建立互相制约
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采购部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制定短期及中
长期采购计划,采购所需支付的款项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相关采购员收
集经相关部门审批的付款申请,交由财务部执行付款程序,财务部会计将
付款申请与合同条款核对并查询该供应商付款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出纳付
款。经仓管员验收不合格需退还供应商的货物,由相关采购员负责接洽及
善后事宜。采购部指定专职人员管理未付款项,与供应商定期核对,并将
核对结果报告财务部,财务部采用适当程序进行复核。同时,公司还通过
ERP 系统,对原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申请、报价、验收、储备、付款、
供应商绩效评估、订单维护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
7、生产管理制度:公司设生产部负责生产业务,制定了与生产相关
的管理制度及程序,保证生产有关的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保
7
证生产预算和生产计划的贯彻与执行,促使公司的生产活动协调、有序、
高效运行,并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8、产品销售与收款:公司制定了《销售控制制度》、《合同控制制度》
等制度。签订合同、编制《合同审查表》、办理发货、编制《出库单》和
开具发票由不同的人员来完成,各项凭证(包括:合同、生产计划、发货
文件、出库单、发票等)能够顺序编号并由专人保管、记录、控制。对于
一般销售合同,由公司对销售人员进行授权;虽经授权,但产品价格等与
授权不一致时,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对公司所有的收款,都要求统一汇入
公司指定账号,销售人员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务部按月对销售部门收
取款项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进行监督,适时提出加速回笼的建议。收款涉
及的承兑汇票,由财务部办理收取,并由专人保管。
9、存货管理制度:公司在存货管理业务方面,设立了相互制约的岗
位,并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在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验收与付款、保
管与记录、发出申请、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记录等环节明确了
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与措施。严格按采购合同所列品种、规格、
型号、数量及质量标准等事项实施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及时通知
相关采购人员办理退货。年末全面盘点存货,由财务部监督抽盘。对盘盈
或盘亏的存货,分析原因,记录于存贷盘点报告中,经审批后,区别处理。
10、工薪和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控制制度》,在人
力资源计划、招聘与录用、培训、离职、考核与薪酬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
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岗位说明》,明确所
有岗位的主要职责、资历、经验要求等,并定期组织内部各单位、各部门
对工作岗位进行分析,确保各岗位配备胜任的人员。公司实行人员编制政
策,由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编制情况,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公
司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各类员工进行职业道德、风险控制意识与专业知
识培训,并结合考核要求实施考核。员工离职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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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退还公司财物后,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绩效
考核制度,对所有员工实施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其奖励。
11、研发及技术成果管理:本公司设立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新产品
研发、在产品改进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程序,根据
研发计划分项目预算研发费用,以用途细分研发费用预算。财务部负责收
集开发过程中的财务数据,提供产品的成本、研发成本,监督并及时沟通
研发预算执行情况。从事技术成果管理业务相关的岗位互相牵制,并在技
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产权的管理、预算,专利的申请、维护,专利的许可
和转让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与措施。
1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并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明确了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质押贷款、委托贷款、借予他人或
其他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公司在日常执行中能有效遵循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审计部定期或依项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与管
理进行检查,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
13、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制定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为主体,
《媒体信息排查制度》、《敏感信息排查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
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为配套的信
息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公司重大内部信息的报告、传递责任,内幕信息
未公开前相关知情人的保密责任,并明确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信
息披露的内容等事项。公司在日常的信息披露中,较好地做到了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与沟通制度,并且建立必要的网络和通讯设
施保障公司的信息沟通。公司明确了各部门的信息收集职责,采购部、销
售部和国际贸易部负责市场方面的信息收集及整理,技术研发中心负责技
术规范、标准的信息收集和整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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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整理,生产部负责公司的生产信息,财务部及时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
财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反映公司当前的运营情况。公司定期举行由总
经理主持,由高管、部门经理参加的例会,各参会人员在会上通报各部门
目前的情况,使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业务环节之间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和反馈。
公司建立了员工关系与沟通渠道,提倡个人与公司、个人间坦诚的沟
通与合作。公司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媒体信息排查制度》、
《敏感信息排查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信息管理制度,设置董事会秘书和证
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和与证券监管部门沟通的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及时、准确、完整。
(六)内部监督
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
文件设立了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财务部等机构、部门,
负责公司内部监督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
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
联交易进行检查,对公司各方面的业务进行常规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定期
检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四、公司主要的内部控制活动开展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运营环节,包
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
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现将在重点
领域方面的内部控制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子公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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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活
动,内容包含组织人事管理、业务层面、财务管理、信息报告、考核与奖
惩等各方面。
2015 年度,公司审计部依据《子公司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内控要
求定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检查,其会计资料、财务收支环节及有关经
济活动,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不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形,且自身也已建立了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内控制
度;其不存在对外担保,亦未发现有违规或不符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问题。
(二)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已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人、关联关系和交易内
容的含义、权限、决策程序以及回避等做出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15 年度,公司以 8,787 万元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卢元健
先生持有的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在股权受让过程
中,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披露程序,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布同意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
联人对表决予以回避,本次股权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程序
合规,并且有利于公司扩大资产规模、提升抗风险能力。
2015 年度,公司除前述受让元禾化工 51%股权之关联交易外,还存在
日常关联交易:元禾化工向公司关联方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销售硅酸钠产品及蒸汽,预计 2015 年度分别不超过 16,000 万元和 700
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
方法,保障双方的合理效益,定价合理;在审议过程中,监事会、独立董
事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布同意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
人对表决予以回避。该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审批程序完备、合规,并
履行了相应的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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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已建立了
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确定了担保金额与批准权限,对担保合同的订
立与风险管理及担保信息的披露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以防范潜在的
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投资控制
公司制定了《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投资决策与执行、投资绩效评估与考核方面都明确了各主体、层级的权责
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对外投资业务已制定相关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中
明确主要环节的责任人员、风险点及控制措施、控制要求、相关责任追究
等事项,按照授权制度的规定由各级人员实施审批。
2015 年度,公司除前述通过关联交易受让元禾化工 51%股权的重大投
资外,决定使用 1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挥活性炭在环境工程应用方面的优势,打通环保应用,实现未来五年发
展目标;使用 1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把
握行业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提高医药健康、环保储能、具有特殊用途等
高端活性炭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在决策过程中,公司
战略委员会发挥专业优势并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也对此予以审核,审
批程序合规,并且有利于公司业务转型提升、产品结构优化,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目标。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投资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制定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为主体,《媒体信息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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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排查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为配套的信息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
公司重大内部信息的报告、传递责任,内幕信息未公开前相关知情人的保
密责任,并明确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的内容等事项。公
司在日常的信息披露中,较好地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确保其
得到有效实施。
2015 年度,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对募集资金的
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执行、使用支出的审批程序等进行了检
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促进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涉及资产、负债 差错>总资产 5%,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涉及收入 差错>营业收入 5%,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涉及利润 差错>利润总额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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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总资产 3%<差错≤总资产 5%,或者 500 万元<绝对金额≤1000
涉及资产、负债
万元
营业收入 3%<差错≤营业收入 5%,或者 500 万元<绝对金额
涉及收入
≤1000 万元
利润总额 5%<差错≤利润总额 10%,或者 300 万元<绝对金额
涉及利润
≤500 万元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
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
响;
②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③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
④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总资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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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缺陷:总资产 3%<直接损失金额≤总资产 5%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
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以及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在执
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缺陷、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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