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度,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
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公司 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
(一)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决议,并对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
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他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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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3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报》。
(二)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经营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公司董
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无。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
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按照交易双方经平等、
友好协商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2016 年,监事会将会加强上市公司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完
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
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
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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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
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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