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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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2016

年 3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主动披露了《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 年 3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主动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信息》,披露了所管理的两个

资管计划持有万润股份的情况。经本公司核查,上述信息披露有误,更正如下:

一、 更正事项

1、 更正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信息》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更正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信息》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 更正说明

本公司作为“招商财富-瑞丰向阳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瑞丰

向阳 1 号”)和“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恒泰华盛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恒泰华盛 1 号”)的资产管理人,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分别代表瑞丰向阳 1

号和恒泰华盛 1 号获得万润股份 1.84%和 3.31%的股份。

根据本公司的尽职调查,瑞丰向阳 1 号和恒泰华盛 1 号为两个独立的资管计

划,未发现上述两个资管计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北京瑞丰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恒泰华盛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恒泰华盛 1 号的劣后级委托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或利害关系。

上述两个独立的资管计划单独计算均未超过 5%的持股比例,因此未触发权

益变动的披露条件,北京瑞丰和恒泰华盛无需分别进行披露。但出于谨慎性考虑,

本公司进行了主动披露。上述披露的原因系本公司对多个资管计划持有同一只股

票是否合并计算进行披露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准确所致。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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