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发出通知。2016 年 4 月 1 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坚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第
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同时,独立董事吴大卫、于勇、夏祖兴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13,439,684.3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5%;实
现营业利润 7,463,307.91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3.94%;实现利润总额 12,324,880.21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0.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47,389.0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2.8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691,755,877.42 元,同比上
升 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89,081,601.24 元,比去年同期上
升 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81 元。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
审〔2016〕2078 号,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4.74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500.85 万元。根
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7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585 万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对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以及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
证,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上述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
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
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强联” )
经营发展需要以及为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分期借款,本次提供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即
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江西强联提供分期借款,有利于满
足江西强联经营发展所急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及总体经营战略实施;
同时,由于公司与江西强联所处地域不同以及公司性质不同,由公司统一融资更
具有谈判权,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
见。
上述发表的意见以及《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