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建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建新股份2015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88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9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3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642,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068,933.84
元。该项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0)第 08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已投入 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 直接投入募集资 收入净额
理财
金额 金项目
51,857.39 0.00 138.68 4,000.00 2,981.58 7,392.4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5,996.08 万元,其中投入《招股说
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27,167.20 万元;投入超募资金项目 16,828.88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投资理财 4,000.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392.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981.5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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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经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沧州新华路支行、沧州银行南湖分行、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国贸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等分别开设了 13001698608050506966、
501012011000000588、572010100100068571、4056200001801600000558、
4001014160001326 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
专款专用。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
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已使用金额 余额
专户银行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间结转 利息收支净额
项目投入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理财 活期
沧州银行南湖分行 250,000,000.00 -148,023,772.77 21,819,189.18 50,000,000.00 73,795,416.41
建行沧州新华路支行 114,068,933.84 393,606,740.46 2,413,687.74 439,960,815.71 30,000,000.00 40,000,000.00 128,546.33
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 50,000,000.00 -50,805,409.69 805,409.69
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 10,000,000.00 -10,498,722.89 498,722.89
民生银行沧州分行 180,000,000.00 -184,278,835.11 4,278,835.11
合 计 604,068,933.84 29,815,844.61 439,960,815.71 80,000,000.00 40,000,000.00 73,923,962.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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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406.8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38.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996.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总额(1)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额 (2) (3)=(2)/(1) 态日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4,000 吨 2,5 酸、年产 2,000 吨间
无 9,859.15 9,859.15 9,858.50 99.99 注1 注1 注1 否
羟基和年产 5,000 吨氯乙烷配套项目
2、年产 1,000 吨造纸成色剂、年产 2,000 吨
无 9,430.86 9,430.86 9,427.47 99.96 2013 年 4 月 注1 注1 否
间氨基苯酚项目和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3、年产 500 吨 3,3′-二氨基二苯砜和年产
无 7,883.57 7,883.57 7,881.23 99.97 2013 年 4 月 注1 注1 否
1,000 吨 4,4′-二氨基二苯砜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173.58 27,173.58 27,167.20 99.98
超募资金投向
新建 16000 吨/年间氨基苯磺酸及加氢还原
无 15,600.00 15,600.00 15,599.48 100.00 注2 注2 注2 注2
改造 1200 吨/年间氨基苯磺酸项目
MVR 蒸发装置 2,500.00 2,500.00 138.68 1,229.40 49.18 2015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投资理财 11,000.00 11,000.00 4,000.00 4,000.00 36.36 不适用 注3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7,100.00 37,100.00 4,138.68 28,828.88 77.71
合计 64,273.58 64,273.58 4,138.68 55,996.08 87.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注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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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0 年 9 月 9 日共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218.06 万元,分别为年产 4,000 吨 2,5 酸、年产
2,000 吨间羟基和年产 5,000 吨氯乙烷配套项目 839.64 万元;年产 1,000 吨造纸成色剂、年产
2,000 吨间氨基苯酚项目和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331.75 万元;年产 500 吨 3,3′-二氨基二苯砜
和年产 1,000 吨 4,4′-二氨基二苯砜项目 46.67 万元。置换资金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转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MVR 蒸发装置设备款 379.41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
兑汇票支付超募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经证监会和保荐机构的审核批准进
行了公告。2014 年 12 月 30 日进行等额置换从募投户转入基本户 379.4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年产 4,000 吨 2,5 酸项目 2015 年净收益为 1,596.30 万元;年产 2,000 吨间羟基项目 2015 年净收益为 1,805.62 万元;年产 5,000 吨氯乙烷配套项目已于 2014 年 12 月建成
1500 吨并投入使用。
年产 1,000 吨造纸成色剂项目 2015 年净收益为 228.47 万元;年产 2,000 吨间氨基苯酚项目 2015 年净收益为 794.00 万元。企业研发中心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
年产 500 吨 3,3-二氨基二苯砜项目 2015 年净收益为 625.70 万元;年产 1,000 吨 4,4-二氨基二苯砜项目 2015 年净收益为 617.95 万元,由于生产负荷低,承担的费用相对较
高,生产成本高于预期,因此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 2:新建 16000 吨/年间氨基苯磺酸及加氢还原改造 1200 吨/年间氨基苯磺酸项目中,16000 吨/年间氨基苯磺酸厂房已建成,年产 5000 吨间氨基苯磺酸项目 2015 年净收益为
856.37 万元,剩余 11000 吨设备将根据市场对该产品的需求情况决定购置。
注 3:公司超募资金 33,233.31 万元。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0 年 11 月 24 日转出 1,000.00 万
元,2011 年 1-5 月转出 2,000.00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2 年 9 月 3 日全额转出;根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新建 16000 吨/年间氨基苯磺酸及加氢还原改造 1200 吨/年间氨基苯磺酸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5,600.00
万元,目前已使用 15,599.48 万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 万元新建 12.5 吨/小时 MVR 蒸发装置,目前已使用 1229.40 万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 11,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用于银行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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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13010003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建新化工公司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对账单核对等多种方
式,对建新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项目的
可行性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
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超募资金使用项目可行性
报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建新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5年12月31日,建新股份不
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建新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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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杜俊涛 邵 丰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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