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实际发生
的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作出如下预计:
1、公司及子孙公司与关联方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2016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15 年发生额 2015 年发生额占 2016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
购销货物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1985.96 4.97 不超过 2,700 万元
2、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2016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15 年发生额 2015 年发生额占 2016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万元)
购销货物 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963.70 5.64 不超过 1,500 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 2016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15 年发生额 2015 年发生额占 2016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
租赁公寓 沈介良 28.57 - 不超过 30 万元
租赁物业 沈介良 4.32 - 不超过 5 万元
4、公司与关联方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15 年发生额 2015 年发生额占 2016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
租赁公寓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89.58 - 不超过 120 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存在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因此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2、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3、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沈介良: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7243 289 5324 2988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5620.67 168.5 6586.8 1768.8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37866.78 -922.02 101829.52 1748.21
2016年1-2月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1422 51 5253 3039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932.5 37 6766.3 1802.4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3290.74 -90.22 112685.21 1657.99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采购的海绵,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
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底布为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
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
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公司及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租赁物业是为解决外地销售服
务部人员和控股子公司行政、研发人员的办公及食宿问题。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辅料采购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
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关联方出租的生活用房与公司及子公司距离近,便于安置公司及子公司员工
的生活、居住,解决员工上班远、挤、上班乘车成本高等问题,有利于员工能安心
工作。同时减轻公司及子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将有利于降低供应采购风险、
有利于对质量及成本控制,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工作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
长远利益。
以上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不存在利益输送。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
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
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