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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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6-018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于佩霖主持,应与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充分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逐项核对后,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如下:

1. 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2. 发行方式

1/5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3. 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自然人等不超过 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

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4. 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三联虹普非公开发行期首日。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百分之九十。

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 = P0 -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1+N)

2/5

两项同时进行:P1 =(P0 - 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6.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300 万股(含)。若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 = Q0 ×(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7. 限售期

特定对象认购的三联虹普向其发行的股份持股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

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

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5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8. 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0,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两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81,100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000

合计 90,10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

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

定。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分享公司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11.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

次发行后方可实施。

4/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列席了审议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有

关事宜的审议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1日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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