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6-020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的有关规定,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
出具如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实际控制人刘迪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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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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