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6-02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6年3月
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下午15:00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徐金梧先生、刘舟宏先生、陈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
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5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750.62元,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2,624.97元。母公司按照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5,175.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0,549,540.17元,减去2015年已
分配的股利44,562,5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
润为126,033,615.73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2015年净利润金额较小,同时,2016年推进
工业服务和成套设备业务,需要运营资金,公司有必要在流动性方面做好准备,
集中资源支持新业务、新领域的快速拓展,滚存的可供分配利润用于以后年度分
配,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
详见2016年4月5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2016年4月5日巨潮资讯
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4月5日巨潮资
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详见2016年4月5日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4月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张训才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简历如下。
张训才先生: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2
年6月,任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长;2016年1月起在本公司审计部工作。
张训才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 2016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9 亿元,授信期限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该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内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物资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
宁波东力齿轮箱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贷款的连
带责任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共计7.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
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
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5日的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6 年 4 月 5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九、十、十一项议案以及《2015 年监事会工
作报告》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