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16—20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下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

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祁玉民、王世平、池冶、雷小阳先生对除与陆金申华

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全部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因正常

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

合法,因此同意将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的简称释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申华控股 指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 指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金杯 指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华晨汽贸 指 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

华晨装备 指 华晨专用车装备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金杯车辆 指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铁岭专汽 指 华晨汽车(铁岭)专用车有限公司

陆金申华 指 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华晨租赁 指 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

(二)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 年预计金 2015 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

关联人 额 生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

易类别

(亿元) (亿元) 大的原因

华晨汽车集团 50 36.25

向关联

华晨金杯 42 27.92 受自主品牌汽车市

人采购

华晨汽贸 40 29.51 场低迷下滑影响,

产品

小计 132 93.69 导致公司批发业务

向关联 华晨汽贸 42 29.74 及零售业务受到重

人销售 大影响。

小计 42 29.74

产品

(三)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 本次预计金额与

占同类业 2 月末与关 上 年 实 占同类业

关联交 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务 比 例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务比例

易类别 (亿 额差异较大的原

(%) 发生的交易 金额 (%)

元) 因

金额(亿元) (亿元)

华晨汽车集团 76 38 7.72 36.25 37.85

向关联 华晨金杯 58 29 3.60 27.92 29.15

人采购 华晨汽贸 48 24 2.00 29.51 30.81

产品 金杯车辆 12 6 0 0 0 车辆批发及零售

小计 194 97 13.32 93.69 97.81 业务规模增加。

向关联 华晨汽贸 50 25 2.00 29.74 32.11

人销售 铁岭专汽 13 6.5 0 0 0

产品 小计 63 31.5 2 29.74 32.11

陆金申华 3.1 80.56 0 0.85 53.19 陆金申华于 2015

向关联 年 12 月开业运

人融资 小计 3.1 80.56 0 0.85 53.19 营,2016 年加大

运营规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8 亿元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主要经营:国有资产经营、受托资产经营管理。

2

股权结构:华晨汽车集团直属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

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2)企业名称: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企业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44416 万元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经营范围:一、设计制造和销售各种轻型客车、轿车及其零部件(含进口件)并提供售后

服务;二、进口或在国内购买所需的生产设备及轻型客车、轿车零部件;三、改装各种轻

型客车、轿车和开发有关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四、开发与上述经营有关的其他经济活动。

股权结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CBA)拥有其 51%股权,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其 39.1%股权,沈阳新金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其 9.9%股权。上述三家企业的实际

控制人同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华晨金杯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汽车集团,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

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企业名称: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胜街道西沟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池冶

经营范围:金杯汽车(不含 9 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机电产品(不含专项审批产品)、

农机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部件、汽车饰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

股权结构:华晨汽车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关联关系:华晨汽贸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汽车集团,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

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4)企业名称: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企业住所:沈阳市沈河区方南路 6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4 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3

经营范围: 汽车、新能源汽车制造和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汽车设计汽车改装,汽

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车用燃气装置安装及检测,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

卸搬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关联关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汽车集团,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

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5)企业名称:华晨汽车(铁岭)专用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铁岭经济开发区辽宁专用车生产基地和谐大街 10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经营范围: 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华晨汽车集团及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 51%股权。

关联关系:铁岭专汽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汽车集团,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

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6)企业名称: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贸区罗山路 1502 弄 14 号 401-12 室

注册资本:2 亿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产出的残值处理及维

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 申华控股持有 45%股权,Sun Hung Kai Venture Capital Limited 持有 30%股权,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 25%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高管胡列类女士同时兼任陆金申华的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

(1)包括金杯、中华、华颂等汽车在内的整车及配件。

1、定价依据:对于向华晨汽车集团、华晨金杯采购及销售的金杯、中华、华颂等汽车整

4

车及配件,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应高于任何金杯、中华、华颂等整车及配件销

售商的价格水平。对于向华晨汽贸采购及销售的整车及配件,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供货方式:供货方根据采购方的实时订单发货。

3、合同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报申华控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有效期为 1

年,对在 2016 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如果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任

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认行为表达了继续与

对方合作的意向,协议有效期件将自动延续至申华控股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本

协议延续执行期间,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保持不变。

(2)融资租赁

回租租赁合同及回租购买合同尚未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1、出租人(即买方):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承租人(即卖方):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总计 3.1 亿元,在 2016 年内依据业务推进分步实施。

5、租赁期限及利率: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6、租赁资产所有权:租赁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归陆金申华所有,租赁期满华晨租赁履行

完毕租赁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陆金申华应向华晨租赁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租赁物

所有权自《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签发之日起转移至华晨租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关于车辆购销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

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2、 融资租赁交易有利于加快提升公司汽车租赁业务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关联交易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5 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申华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