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六层会议室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
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公司亦庄疫苗产业基地进入收尾和工程结算阶段,资金需
求较大,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2015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过程中,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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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采取
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 本次交易事项的定价依据评估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是由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
酬委员会研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绩效
考核制,有利于充分发挥高管的工作积极性,薪酬标准合理。
五、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201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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