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们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认真、勤勉的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何佳先生:195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住权,毕业于美国
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博士学历,教授。1988年至1991年,任美国纽约市
立大学助理教授;1991年至1999年,任美国休斯顿大学财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
(终身教职);1996年至2015年,任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教授; 2012年10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何佳先生于2001年至2002年任证监会规划委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何佳先生还是南方科技大学领军教授、教育部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
彭苏萍先生:195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矿
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博士学历,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
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一级教授。1995至2002年,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科
研处长;1999年至2002年,任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科研处长;2002年
至2007年,任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7年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煤炭
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彭先
生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
委员会“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973计划”能源领域专
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学评议组成员,探月工程(三期)国家重大专项专家
组成员,国家“653工程”煤炭地质与测绘领域首席专家,中国二氧化碳捕集与封
存指导方针项目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理
事,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地质学会煤田地质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中国煤炭学会、
中国地质学会矿井地质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
李永军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哈萨
克国立大学,博士学历,并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86年至1994年,
任教于山东大学;1994年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董事姓名 未亲自参加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何 佳 9 5 4 0 0 否
彭苏萍 9 5 4 0 0 否
李永军 9 5 4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股东大会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数 数
议
何 佳 3 3 0 0 否
彭苏萍 3 3 0 0 否
李永军 3 3 0 0 否
3、各项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有
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2015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我们均全部参加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公司的薪酬考核,董事会换届选举人
员任职等方面进言荐策,对于公司的规范和长远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4、履行职责情况
2015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秉承专业、独
立、客观的角度,为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提出意见。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201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查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关联交易
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对外担保
及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经查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当期没有对
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累计担保事宜;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事项;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
属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关注和审慎对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在2016年到账。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情况,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和回报情况
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制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发现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1、公司建立了以监管规定为基础,以满足投资者需求为目标的信息披露理念,
并在实际披露工作中落实。
2、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未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董事会运作情况
2015年,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运作。
本年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二届董事会召开了九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 2015年,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
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全体独立董事
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2016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
真、独立、公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好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继续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促进公司提高决策水平,提高经营绩效;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
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性意见;继续努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争提出有水平的调
查意见和建议;继续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并将继续保持好
独立董事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为公司的稳健良好更大发展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何佳 彭苏萍 李永军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