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化金马”、“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现做出承诺如下:
1、同意通化金马以支付现金方式向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
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牛锐、杜利辉购买其分别持有的永康制药股权。
2、本企业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放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上述股
权转让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本企业将配合、协助永康制药办理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事宜,签署与
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亚玲
2016 年 4 月 1 日
[本页无正文,专为《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成都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利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