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化金马”、“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现做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作为永康制药的股东,已经依法履行对永康制药的出资义务,不
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永康制药股东所应承担的义
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永康制药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企业所持有的永康制药股权为本企业合法的资产,本企业为其最终权
益所有人,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除已披露的
股权质押信息外,不存在其他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政策
障碍、质押、抵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3、永康制药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亦不存在导致永康制药受到第三方请求的事实。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亚玲
2016 年 4 月 1 日
[本页无正文,专为《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成都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利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