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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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会议前已知公司的控股子企业苏州恒义天成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永康制药”)100%股权,其中:向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其所

持有的永康制药 72.00%股权、向成都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

的永康制药 17.31%股权、向牛锐购买其所持有的永康制药 6.29%股权、向杜利

辉购买其持的购买其所持有的永康制药 4.40%股权,并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同

意将本次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郝娜 张在强 王晓良

201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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